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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问答】53道验证管理类经典问答!

Q 53:第一版的CCA和第二版的CDES/CA具体实施起来最大的不同是什么?

解答:
第一版的CCA基于设备/系统本身开展,严重依赖于设备/系统的现状。
第二版的CAs/CDEs是基于CQA/CPP开展,重点更加突出,也不局限于设备/系统的现状,更加科学。
理由:

参考:

Q 52:设备的OQ需要每年都需要做嘛!可不可以做风险评估,用这一年的生产数据确定设备无变化?

解答:
一般情况OQ的内容不作为在验证的重点,再验证主要考虑设备运行性能的再确认工作,部分设备可能会引入OQ的部分测试项进行再确认工作。
理由:

参考:
中国 GMP 2010
中国 GMP 2010 附录 确认与验证
Q 51:一个有关设备验证的问题,一个新的设备的安装,运行确认完毕,要做性能验证了。但是这个设备也涉及到了工艺的变化,就是原工艺不用这类设备,现工艺要用它可以提升产品质量,但是参数需要摸索,这个摸索过程应该不用做到性能验证中吧,或者比如设备有最大最小的参数设定,但产品的现阶段不需要做这么大范围的控制,设计性能验证方案时需要怎么做?

解答:
工艺变更后,需要对设备程序进行开发试验,这个阶段需要方案与报告,待确定相应操作参数后,该设备依照常规PQ程序进行即可。
理由:

参考:

Q 50:新建PCR实验室,按照什么流程进行验证需求评估?比如实验室空调系统。

解答:
实验室空调系统使用SIA进行评估即可。
理由:
设备设施按系统影响性评估(SIA)流程进行,仪器按USP 1058的ABC分类评估。
参考:
ISPE C&Q
USP 1058
Q 49:在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有了详细的硬件和软件设计后,再进行设备的DQ,确认供应商的设计是否满足URS的设计要求,是这样吗?

解答:
设计完成后,进行DQ,确认设计匹配度。
理由:
商务角度,在签订合同之前就把你在设计上的要求给供应商说清楚,如果他们能满足你的要求,让他们对你的URS进行响应,再签合同,如果满足不了就不要选这家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后,供应商进行设计,设计完成之后进行DQ工作。
参考:
中国 GMP 2010
中国 GMP 2010 附录 确认与验证
Q 48:对于验证方案及记录的流转 有必要像文件管理一样吗 原件签批后盖章 再复印盖受控章 发放给验证执行人员  原件直接流转不可以吗 不复印

解答:
如果公司验证文件管理规定中要求使用原件记录填写数据,便可以。
理由:
文件管理最重要的方面就是文件的可控,原件、复印件都是体现形式,主要看公司文件关于验证文件这块儿是怎么规定的。原件签批流转最主要的问题是,如果原件包含记录,一旦记录填写错了,如何处理?为了更便利的管理文件流程,以及原件的受控性,还是建议使用受控复印件。
参考:
中国 GMP 2010
Q 47:在设计测试脚本的时候,有的脚本步骤很多需要好几页,那有规定说每一页上都需要执行人和复核人签字么?还是只要一个脚本执行结束偏差处理完 在最后一页设计个签字栏即可?

解答:
为了防止测试页的替换不可控,对于有测试结果的建议每一页有一个签字确认。
理由:
每页签字,既代表了确认人对该页内容的确认,有可使相应记录保证唯一性。
参考:

Q 46:验证有效期如果一年,一定要在有效期前完成报告的签批吗,是否有相关的法规规定?

解答:
如有验证有效期的要求,那么需要在效期前完成报告的签批。
理由:
验证有效期有的是法规强制要求,除了几个无菌相关的,如模拟灌装,灭菌工艺等,有的是公司SOP规定,是要保证所有的厂房设施设备以及工艺、方法在使用时经过验证且再验证状态内,如果有规定有效期,那么在有效期之前需要完成验证报告的签批工作。
参考:
中国 GMP 2010
中国 GMP 2010 附录 确认与验证
Q 45:关于URS的评估,我们主要输入那些内容,如何评估

解答:
从CPP、CQA进行,也可以从工艺流程的关键方面评估,加上法规等方面需求,全方面考虑。
理由:

参考:
ISPE C&Q 第二版
Q 44:如果固体车间增加个除湿机,需要备案和风险评估嘛?

解答:
购买除湿机的来源应该是变更,在变更最终批准后进行设备购置。
在变更的评估中,会依照设备用途、以及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进行风险分析,看设备是否需要验证以及且验证的程度。
理由:
第二百四十一条 应当建立操作规程,规定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生产工艺和计算机软件变更的申请、评估、审核、批准和实施。质量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变更控制。
第二百四十二条 变更都应当评估其对产品质量的潜在影响。企业可以根据变更的性质、范围、对产品质量潜在影响的程度将变更分类(如主要、次要变更)。判断变更所需的验证、额外的检验以及稳定性考察应当有科学依据
参考:
中国 GMP 2010
Q 43:我们中试车间有个粉碎机,就是打中药粉的那种粉碎机,要用它粉碎原料,需要做3Q吗?

解答:
从描述中不难看出,粉碎机是接触原料的,依照系统影响性评估,应该定义为直接影响系统,需要做确认。
理由:
ISPE 基于科学和风险方法的设备设施系统的交付2011中9个问题,能够有效判定设备是否为直接影响系统。
参考:
ISPE 基于科学和风险方法的设备设施系统的交付2011
Q 42:通常验证方案的起草和审核各企业都是怎么做的?都是验证部门组织做吗?方案起草是使用部门吗?方案审核要求各相关领导审核吗?

解答:
这个取决于公司的验证组织架构如何设置,如果设置有验证小组,那么由验证小组起草,或者没有验证小组的情况,由设备使用部门/拥有部门起草,审核一般包含使用部门,工程部门和QA,其他的部门按需审核。
理由:
验证的职能由组织架构决定,职能放到单独部门或质量部门均可以。
参考:
中国 GMP 2010
Q 41:研发部门新开发了一个方法,他们已执行了验证,转移给我们QC后,是否需要重新再做一次验证

解答:
首先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在转移过程中已验证项目哪些受到了影响,如对方法有影响,需要重新做方法验证。
理由:

参考:
中国 GMP 2010
Q 40:验证中的偏差走正常偏差体系有时不好处理,可以在验证中自行处理吗?单指设备验证吗?像工艺验证,清洁验证,验证偏差和体系偏差也融合在一起吗?

解答:
验证偏差和体系偏差要分开管理。从IQ开始,变更和偏差纳入QA体系。从设备的IQ开始,后面的清洁和工艺验证也一样。
理由:
一般情况从IQ开始,之前的偏差通常认为不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不影响产品放行,可以单独建立验证偏差管理方法,但应保证QA的充分参与,可以在验证文件中进行处理。
参考:
中国 GMP 2010
中国 GMP 2010 附录 确认与验证
Q 39:CCA评估是否一定要在DQ之前完成?

解答:
CCA评估和DQ没有绝对的逻辑关系,只要设计文件是最终确定便可以进行,根据设计说明中的部件清单进行CCA(部件关键性评估)。如果CCA评估输出中的高风险需要更改设计,则需要重新进行设计和DQ,之后再进行控制措施的追溯。
理由:
设计文件的确定可以通过DQ文件证明,这种情况下会有一版DQ文件,故通常情况下CCA在DQ结束后,根据设计说明中的部件清单进行评估。
参考:
ISPE C&Q
Q 38:新买一台超声波钛棒清洗机,用不用做验证,还有用不用做变更?

解答:
购买清洗机的来源应该是变更,依照清洗机的用途以及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来判定变更是不是需要发起,如需要变更,则需在变更最终批准后进行设备购置。
在变更的评估中,会依照设备用途、以及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进行风险分析,看设备是否需要验证以及且验证的程度。
理由:
第二百四十一条 应当建立操作规程,规定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操作规程、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生产工艺和计算机软件变更的申请、评估、审核、批准和实施。质量管理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变更控制。
第二百四十二条 变更都应当评估其对产品质量的潜在影响。企业可以根据变更的性质、范围、对产品质量潜在影响的程度将变更分类(如主要、次要变更)。判断变更所需的验证、额外的检验以及稳定性考察应当有科学依据
参考:
中国 GMP 2010
Q 37:验证中的偏差走正常偏差体系有时不好处理,可以在验证中自行处理吗?单指设备验证吗?像工艺验证,清洁验证,验证偏差和体系偏差也融合在一起吗?

解答:
在验证过程中产生的偏差,通常分为两类:验证偏差和常规偏差。
对于任何全新的验证对象,验证偏差通常为独立事件,处理流程相对简化。
常规偏差是是对已确定标准的偏离,有可能会再次出现,需在影响评估时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并需要通过预防措施来降低其发生的可能性,从而降低风险,达到风险控制的目的。
工艺验证之前的偏差通常认为不直接影响产品质量,不影响产品放行,可以单独建立验证偏差管理方法,但应保证QA的充分参与,可以在验证文件中进行处理;
工艺验证及之后的偏差因可能涉及产品质量,建议采取QMS体系偏差管理进行管理
理由:
验证过程中产生的偏差,一部分属于验证偏差,一部分属于常规偏差。应当建立完善的偏差管理体系,以区别处理这两类偏差,既能最科学、经济地达到验证目的,又能降低质量风险,实现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的目标。
参考:
中国 GMP 2010
中国 GMP 2010 附录 确认与验证
Q 36:一台新设备,必须SOP生效后才能做PQ吗?

解答:
理论上是先有SOP草案,运行确认后定稿生效,PQ阶段依照已签批的SOP执行。
理由:
性能确认(Performance Qualification, PQ)是为了证明按照预定的操作程序,设施/设备/系统在其设计工作参数内负载运行,可以生产出符合预定质量标准的产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检查、检验等测试。
参考:
中国 GMP 2010
Q 35:配液系统周期性再确认需要进行管道坡度测试吗?再确认是不是根据使用、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就可以满足监管要求?

解答:
再确认时,先进行再确认风险评估,这是确定再确认测试项目的重要依据,评估时,哪些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风险高,就是系统高风险的地方,高风险的地方需要再确认。
施工完成后,在安装确认时已对管道坡度进行了检查,使用过程中,有可能人为踩踏或者支撑失效,造成管道的坡度改变,存在风险,需根据日常维保情况评估是否需要再确认。
理由:
第五十条  对设施、设备和工艺,包括清洁方法应当进行定期评估,以确认它们持续保持验证状态。
第五十三条  当验证状态未发生重大变化,可采用对设施、设备和工艺等的回顾审核,来满足再确认或再验证的要求。当趋势出现渐进性变化时,应当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参考:
中国 GMP 2010 附录 确认与验证
Q 34:系统关键性评估与系统GXP关键性评估的区别是什么?

解答:
系统影响评估:针对的对象是设备设施、仪器等具有独立功能的可操作的有形的硬件。评估重点在是否影响产品质量上,只评估其影响性即可。
GxP评估:针对的是符合计算机化系统概念可操作的无形的软件。因为这些软件具有的功能,有时无法影响产品的质量(不管直接还是间接,都无法对产品的质量造成影响),但是又十分重要,故在此评估其影响性已不太适用。所以可以评估其GxP相关性即可。
理由:
系统影响性评估(SIA)与系统GxP关键性评估都源于ISPE,出自不同的指南,大体用途相同,用于确定系统是否需要进行确认。SIA适用于与药品生产相关的设备、系统。GxP适用于计算机化系统。
参考:
ISPE C&Q
ISPE GAMP5 
Q33:生产线上的一个关键设备变更后,进行完整的工艺验证,还是只做设备变更所在的那一个工序呢?

解答:
需要进行变更的影响评估,如果只影响部分工序,就做部分工序工艺验证,如果影响整体工艺,执行完整的工艺验证。例如设备变更可能带来批量变化,生产工艺变化(工艺原理变更,如干法制粒和湿法制粒的互变,工艺条件变更如干燥温度等)等,影响结果不一样。
理由:
第五十二条  应当采用质量风险管理方法评估变更对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验证、法规符合性、校准、维护和其他系统的潜在影响,必要时,进行再确认或再验证。
参考:
中国 GMP 2010 附录 确认与验证
Q32:对新充填机进行验证时,如果用淀粉或其他类似物去模拟产品填充,那么验证完毕,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还需要用产品再验证一批吗?

解答:
在填充机PQ阶段,可使用模拟物料验证3批,模拟物料的选择首要条件是与产品的特性有可比性,如果只用淀粉,不具备代表性。建议可以考虑除了主药以外的辅料来进行模拟。
除此之外,还可以用小试批量来进行验证,不必走商业化全批次量。
两种方式各有优点,用第二种,就不用考虑工艺验证前的试生产了。
按照国内确认与验证的附录,也可以做一个风险评估,把设备PQ和工艺验证合并,只验证充填机部分,在变更里写清楚就行。
理由:
第十七条  安装和运行确认完成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性能确认。在某些情况下,性能确认可与运行确认或工艺验证结合进行。
第十八条  应当根据已有的生产工艺、设施和设备的相关知识制定性能确认方案,使用生产物料、适当的替代品或者模拟产品来进行试验/测试;应当评估测试过程中所需的取样频率。
参考:
中国 GMP 2010 附录 确认与验证
Q 31:什么时候做回顾性验证,什么时候做再验证

解答:
首先需要定义再验证周期,对于法规非强制设备/系统的再验证周期,应基于风险制定;每个企业根据产品不同剂型和风险考虑,有各种做法,比如从设备/系统是否和无菌控制相关,是否与工艺直接接触,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等得出质量风险等级;再比如从是否关键设备、日常使用频次以及自动化监控水平得出质量风险等级;根据质量风险等级,再验证周期一般定义为一年、两年或三年。
在设备/系统投入商业化运行后,每年需进行设备/系统验证状态评估,验证状态评估通常使用数据/文件回顾形式,验证状态评估与再验证互为补充,如果设备/系统年度验证状态评估结果证明其验证状态受控,可以通过文件规定最多进行一次再验证测试的豁免,但通常建议下一再验证周期到期时进行再验证测试工作。若通过年度验证状态评估,证明设备/系统验证状态不受控,则需要及时进行再验证测试工作,同时需要对再验证周期进行适当评估,考虑周期制定的合理性。一直豁免的情况极易被监管机构挑战评估的充分性,这方面企业需要自行评估执行情况。
验证状态评估根据数据/文件回顾的形式进行判定,企业需自行评估执行的充分性,必要时增加补充测试或周期性再验证测试。
理由:
N/A
参考:
N/A
Q 30:GMP中“设备”和“生产设备”两种叫法有和区别?

解答:
设备可以理解成广义的概念,包括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等,而生产设备是设备的一个类型。
理由:
设备是生产要素之一,是生产进行的必要手段,主要包括生产设备(如反应釜、发酵罐、灌装机、冻干机、压片机等)是工艺流程上可能直接接触物料,用于产品生产的设备;辅助设备(动力设备、检测设备等)用于辅助生产、检测或提供生产环境、动力的设备。
参考:
中国 GMP 2010
Q 29:一般原料药是否做《持续工艺确认》?《EXCEL电子表格的验证》该怎么做呢?生产过程及成品质量的数据汇总,不是每个月都要做趋势图嘛,用到的EXCEL表格该怎验证?

解答:
持续工艺确认的目标是在商品化生产期间持续保证工艺处于受控状态(已验证状态),持续工艺确认需要制定文件,可以是SOP,计划或是方案,在文件中应当说明持续工艺确认采用的方法、评估确定的关键质量属性和关键工艺参数、统计分析工具与方法等;对所有产品(包括原料药和制剂)、剂型均适用。
理由:
持续工艺确认计划提供一种手段,来确保工艺确认阶段成功后工艺仍处于受控状态。
参考:
ICH-Q10
FDA)工业指南《工艺验证:一般原则与规范》
欧盟GMP附录15《确认与验证》
中国GMP附录《确认与验证》
PDA)第60号技术报告《工艺验证:生命周期方法》
Q 28:系统影响性评估中我们需要做哪些工作?

解答:
首先是资料收集,系统影响性评估应获得设备/系统清单和P&ID图等设计资料,进行系统划分;
其次,开展系统影响性评估的组织应该基于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进行;
然后,进行系统的确定以及系统范围的确定;
最后,按照系统影响性评估流程进行影响评估,分为直接影响系统,间接影响系统和无影响系统。
理由:
按照2010版GMP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要求:“企业应当确定需要进行的确认或验证工作,以证明有关操作的关键要素能够得到有效地控制。确认或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为了确定设施设备相关系统的验证范围,需要对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系统继续确认或验证,而对响系统除了遵循GEP进行调试以外还需要按照GMP要求进行确认,间接影响系统和无影响系统仅需要遵循GEP进行调试,为了将企业所有的系统进行分类,需要进行系统影响性评估。
参考:
ASTM2500
ISPE C&Q
中国 GMP 2010
Q 27:新购进医用冷藏箱~冰箱,放置试剂,需要按照仪器类评估先进行分类,然后进行4Q确认吗?

解答:
需要评估冷藏箱是否关键。如果关键,一般做3Q 。
冷藏箱作为实验室放置试剂的设备,应该做3Q,保证其稳定,评估方式建议使用SIA,CCA来进行。
理由:
USP1058是做实验室仪器关键性评估,是用SIA对冰箱(放在实验室的)做评估还是用USP1058做评估,没有绝对的对还是错,上面的方法都是指南介绍的,指南不是法规,能达到识别风险的目的就行。对实验室的设备和系统,建议按SIA评估,实验室仪器按1058评估 。
参考:
中国 GMP 2010
ISPE C&Q
USP 1058
Q 26:对于冷库开门验证,设置固定开门时间,容易造成库内某个点温度超标规定温度,如果不定时间,开门会很短,甚至不足1分钟,这样的情况怎么做 ?

解答:
在实际操作中的最长开门时间为1分30秒,则验证时间应涵盖这个时间,比如验证2分钟。如果在这很短的时间内,验证结果仍有超标现象,那就要分析:1温度超标区域标识出来并规定不进行货品摆放;2如果可以,增加冷库缓冲间。
理由:
测试所选择的开门时长,应能代表对日常操作观察到的实际开门行为,如果只有一扇门,则关键参数是观察到的最长看门时间。
参考:
WHO TR 992
Q 25:仓库的温度分布验证需要做几天?

解答:
国内的要求是48h;
WHO TR 992建议对于仓库和其它的室温存贮区域,应至少运行连续7天,包括5天工作日和2天周末。对于不会受到一天24小时或季节性气温波动的温控区域(例如,冷冻间和低温间),温度分布研究应持续24-72小时,或如果有相关论证时,持续更长时间。
理由:
N/A
参考:
GSP附录,验证管理
WHO TR 992
Q 24:根据项目进度,PV预计执行时间可能滞后于验证主计划中的时间计划,是否需要在执行前更新审批验证主计划? 

解答:
如果验证主计划中有详细的时间计划,且文件中规定时间计划应和实际执行匹配,则应更新验证主计划。如果仅是PV的时间计划和VMP不一致,建议什么时间执行工艺验证,什么时候再执行这个更新。
理由:
验证主计划文件中应包含时间计划,但不建议是非常详细的时间计划,比如使用Project编制的详细到具体执行日期的甘特图,可以考虑制定一个相对粗犷的时间计划;在满足粗狂时间计划的前提下制定详细的执行时间计划,此计划建议详细到具体的工期,并充分考虑资源配置,在实际验证执行过程中实时更新,以保证对执行的充分指导和进度控制,计划变更的正式审批是没有必要的,但是最好有变更的历史记录。
参考:
ISPE GPG 基于风险的调试与确认管理

Q 23:新建项目中新设备/系统的验证文件如果采用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如IQ、OQ,如何进行管理,是否有必要制定文件模板,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用户/甲方文件模板编写文件?如果策略是直接使用供应商文件,审核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要点?


解答:
不严格要求用户编制文件模板,供应商/厂家按照文件模板编写文件;
甲方审核供应商/厂家验证文件,主要审核内容包括测试项目设置,测试背景,测试方法,可接受标准等,还应包含执行过程的数据可靠性和执行符合性审核。
理由:
关于供应商提供验证文件的文件形式管理,提供两种思路,供参考:1.甲方制定验证文件模板,要求各供应商/厂家按此编制,甲方正规审批后应用,2.供应商/厂家按照各自的文件形式编写文件,甲方统一增加封面和签批页后审批后应用。从理想效果看,1优于2。从实际操作层面来说,1比2困难,要有思想准备,有一些供应商/厂家有自己的制式成熟文件,会拒绝更改自己的文件,这种情况下,如甲方需要增加额外的测试要求,可以通过增加补充测试方案执行。
甲方应在应用/执行前提前审核供应商验证文件,如果和期望有偏离,可以要求供应商/厂家修改文件,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可以考虑增加补充测试方案;甲方应对供应商/厂家提供的确认与验证的方案、数据或报告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核、批准。
参考:
中国 GMP附录 确认与验证
EU GMP Annex 15: 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Q 22:公司多年前采购的包装设备(贴标机)未进行完整确认,如果现在执行确认的话是按照前验证管理,还是再验证管理,如何体现用了几年后做首次验证?


解答:
按照再验证管理。作为再验证,通常通过执行审计或自检发现差距,根据差距分析的结果和风险评估,制定措施,其中可能包括再验证。
理由:
未经验证或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能满足现有法规要求的一个受GxP监管的在运行系统通常称为遗留系统,应以法规指南为依据,以差距分析结果为导向,决定退役替换还是补救验证。通过差距分析,首先明确法规指南和工艺需求需要执行哪些确认,已经做了哪些确认,再经过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确认的程度,结合用户成本利益分析,决定退役替换还是补救验证。
参考:
中国 GMP 
ISPE GAMP GPG:The Validation of Legacy systems

Q 21:针对非法规强制再验证类设备/系统,如何定义验证状态评估/再验证周期?如果评估设备/系统处于验证状态,是否可以一直豁免再验证测试,还是给这种再验证测试制定最长周期,一直豁免是否会在执行的时候有取巧的风险以及引发监管挑战?验证状态评估以外执行额外的再验证测试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回顾评估不足以判断设备/系统的验证状态,所以增加了一些额外测试?

解答:
首先需要定义再验证周期,对于法规非强制设备/系统的再验证周期,应基于风险制定;每个企业根据产品不同剂型和风险考虑,有各种做法,比如从设备/系统是否和无菌控制相关,是否与工艺直接接触,供应商的质量管理水平等得出质量风险等级;再比如从是否关键设备、日常使用频次以及自动化监控水平得出质量风险等级;根据质量风险等级,再验证周期一般定义为一年、两年或三年。
在设备/系统投入商业化运行后,每年需进行设备/系统验证状态评估,验证状态评估通常使用数据/文件回顾形式,验证状态评估与再验证互为补充,如果设备/系统年度验证状态评估结果证明其验证状态受控,可以通过文件规定最多进行一次再验证测试的豁免,但通常建议下一再验证周期到期时进行再验证测试工作。若通过年度验证状态评估,证明设备/系统验证状态不受控,则需要及时进行再验证测试工作,同时需要对再验证周期进行适当评估,考虑周期制定的合理性。一直豁免的情况极易被监管机构挑战评估的充分性,这方面企业需要自行评估执行情况。
验证状态评估根据数据/文件回顾的形式进行判定,企业需自行评估执行的充分性,必要时增加补充测试或周期性再验证测试。
理由:
验证状态评估以及再验证测试豁免并无法规明确定义周期及次数,但为了确保生产过程的可控性及持续稳定的生产质量合格的产品,每年的验证状态评估是有必要的,这种评估也为年度质量回顾提供支持。
参考:
EU GMP Annex 15: 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Q 20:新设备运行确认完毕,产品工艺发生变更,新工艺参数尚需要摸索,如何设计设备的性能验证方案?


解答:
新工艺的参数摸索属于研发范畴,可考虑进行程序开发实验,待工艺参数确定后,再进行设备的性能确认方案起草。
首先要确认新工艺要求与设备的适配性,即工艺所需的参数在设备设计参数范围内,若不符合,应针对工艺重新梳理需求,进而进行设备改造或购入新设备;若工艺参数均在设备参数范围内,则按照工艺需求,采取替代物料或使用工艺处方物料,设计设备性能确认方案。
理由:
性能确认:为确认已安装连接的设施、系统和设备能够根据批准的生产方法和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稳定(重现性好)运行所作的试车、查证及文件记录。
应当根据已有的生产工艺、设施和设备的相关知识制定性能确认方案,使用生产物料、适当的替代品或者模拟产品来进行试验/测试,应当评估测试过程中所需的取样频率。
参考:
中国 GMP 附录 确认与验证
EU GMP 附录15 确认与验证

Q 19:恢复使用几年前的合格供应商提供的原料进行生产(期间一直未用该供应商的原料生产)需要执行相关验证吗?


解答:
是否需要进行验证,执行到什么程度,取决于对供应商原料质量的掌控程度。若几年都没有采用此供应商的原料,也没有对其进行质量评估,建议按新供应商准入程序进行管理。
理由:
对经确认的物料供应商,企业应维护该供应商的确认状态,证明该供应商能始终如质量管理体系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物料,例如通过供应商物料质量的定期回顾、供应商的定期审计等方法。
参考:
中国 GMP 
中国 GMP指南 质量管理体系
Q 18:公用系统如果停机一个月以上,再开启是否需要进行再确认,仅做监测可不可以?

解答:
对于已经过验证的系统,长时间的停机,需要确认系统的运行参数和运行状态是否仍然处于验证状态,不仅仅只是做监测。
理由:
公用系统停机再次启用前需根据停机时间、环境情况、系统状态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基于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例如:持续监测、再确认等),确保使用前公用系统性能符合其预期的用途,停机后的再运行应有适用的SOP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必要的清洗/清洁/灭菌/再确认操作等。
参考:
中国 GMP 
中国 GMP指南 厂房设施与设备

Q 17:验证总计划(VMP)是否可以拆分成几个不同的SOP进行管理,比如验证管理SMP的,验证计划安排SOP的,验证文件管理SMP?


解答:
企业应当制定验证总计划(VMP),以文件形式说明确认与验证工作的关键信息。这是验证管理体系文件(如验证管理SMP,验证文件管理SOP)不能替代的;验证总计划是一个简洁清晰的概况性文件,其他文件(如公司政策文件、SOP、验证方案、报告等)中已经存在的内容只需在验证总计划中列出参考文件编号即可,不必重复内容。
理由:
验证总计划和验证SMP和SOP是相辅相成的关系,VMP可以向SMP和SOP指引;验证总计划里面应该包含验证管理、验证计划管理、验证文件管理要求,这些管理要求可以明确写在VMP里面,如果企业的验证管理体系中有相关的SMP或者SOP,那么在VMP中包含这些要素,管理要求可以直接参见相关SMP和SOP。
参考:
中国 GMP 
中国 GMP指南 质量管理体系
PIC/S PI006
Q 16:QC仪器在验证期间是否可以使用?


解答:
此问题分为首次验证及再验证两种情况:
首次验证或搬迁验证时,应完成全部验证活动后,对仪器正式放行后再使用,验证过程中不应使用,验证过程中产生的数据不可作为检测放行数据;周期性再验证时,在验证周期内则仪器可正常使用,并且相应检测数据可作为放行数据。若仪器已超出文件规定的再验证周期,且无有效地验证状态评估来证明其验证状态受控,则同首次验证情况,应在验证状态得以证明之后,才能正常使用该仪器。
理由:
QC仪器性能的稳定可靠是分析数据可靠性的基础保证,是数据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验室内的仪器实施验证是确保仪器性能的重要手段。验证是证明仪器在实验室环境下能够按照操作说明书中所示的功能正常运行、运行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
仪器可否使用,判定依据应该是该仪器是否受控,仪器产生的数据是否可控,故仪器应在验证状态下才能正常使用。
参考:
中国 GMP 
中国 GLP 
中国 CNAS仪器验证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
USP 41 <1058>
Q 15:确认与验证有什么区别?


解答:
确认主要针对硬件系统(计算机化系统包括一部分硬件),确认活动包括设计确认,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
验证主要针对程序、方法,如清洁验证、工艺验证、包装验证、运输验证等,确认是验证的基础,设备设施先完成确认,才有后续的方法,程序验证;计算机化系统通常依赖于硬件、软件应用程序和受控的功能和流程,通常也叫做计算机化系统验证;
随着生命周期概念的引入,验证的概念慢慢包含确认,验证更多的是从设计开始,到最终的确认及后期维持;而确认现在仅仅代表单次的结果确认。
欧盟和FDA有新的词汇Verification,行业翻译为确证,通常包括了确认和验证的完整内容,国内目前也有把验证和确证的概念等同的说法,即验证的概念包含确认,如设备的单一活动称为安装确认,但是整体活动既可以说确认,也可以说验证。
理由:
确认:证明厂房、设施、设备能正确运行并可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验证:证明任何操作规程(或方法)、生产工艺或者系统能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参考:
中国 GMP 附录 确认与验证
EU GMP 附录15 确认与验证
Q 14:关于定期再验证,连续三批产品进行验证,连续的概念有时间要求吗?


解答:
依照法规中要求,“应当至少进行连续三批成功的工艺验证”,“连续三批”,是指该验证产品生产批次需要是连续的三批,中间不能有额外的批次(该批次不是验证批),时间上没有严格的定义,连续三批验证时,不建议中途穿插其他产品。穿插其他品种,不可控因素太多,共线生产也有影响。从企业的角度来说,不穿插其他品种风险最小。
至于连续三批的时间期限,最好不要太长,验证是为了保证工艺的稳定性,不同季节对原辅料的储存有影响,以及设备、工艺、人员均会产生变化,所以应短时间连续批次予以完成。
理由:
企业应当根据质量风险管理原则确定工艺验证批次数和取样计划,以获得充分的数据来评价工艺和产品质量。
企业通常应当至少进行连续三批成功的工艺验证。对产品生命周期中后续商业生产批次获得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持续的工艺确认。
参考:
中国 GMP 附录 确认与验证
EU GMP 附录15 确认与验证

Q 13:我公司正在重新整理验证工作,请问确认与验证管理体系应该有哪些文件,这些文件的层次结构是怎样的?


解答:
验证管理体系通常可分层级建立,验证管理体系文件搭建一般分为三级。
一级文件为验证管理体系整体SMP,如确认与验证管理规程、验证文件管理规程、验证偏差管理规程等;
二级文件为操作规程类文件,如空调系统验证规程、系统、设备调试管理规程等;
三级文件为技术指导文件,如高效过滤器检漏的操作SOP,以及其他配套文件,比如系统影响性评估SOP可能是QA的风险评估中的具体的SOP,验证过程需要参照此SOP执行;
理由:
管理规程通常对通用的确认/验证流程进行管理,特点是全面但是不具体,由此文件衍生出一些验证相关的管理规程,比如文件管理规程、文件格式管理规程、验证中的偏差和变更管理规程、再验证管理规程等。作为一种管理类程序,应通俗易懂,简洁明了,有严格的逻辑顺序和指导意义,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操作规程重点讲流程,如安装确认操作规程,主要是对安装确认执行的流程进行描述和指导,使操作者了解如何实施安装确认这一过程,熟悉流程,其相对管理规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但又基于管理规程的理念起草。
技术指导类文件通常是对单一对象或特定系统的验证实施进行指导的文件,如果企业的资源充足,可以建立多层级的指导文件,使具体确认/验证文件的编制有法可依。
参考:
中国 GMP 附录 确认与验证
EU GMP 附录15 确认与验证
ISPE基准指南第5卷“调试和确认”

Q 12:SIA评估的问题重点在哪儿,比如: “系统是否用于清洁、消毒或灭菌,并且系统故障可能导致清洁、消毒或灭菌的失败,从而给患者带来风险?”,重点是“给患者带来风险”,还是“系统是否用于清洁、消毒或灭菌”?另外目前我公司用的SIA是9个问题的模板,而我查了ISPE 第五卷 调试与确认 中是6个问题,作为参考我们可以在6个问题的基础上选择增加问题么?


解答:
SIA评估的重点是系统失效风险发生后,产品质量降低,以及对使用药品的患者造成的风险分析,所以最终的关注重点是产品质量及患者安全。问题4,前半句适用范围比后半句范围大,后半句注重产品质量、患者安全。如:单纯用于废物灭活的灭菌柜,符合前半句,不符合后半句,该问题的结论就是:该系统用于消毒、灭菌,因系统单纯用于废物灭活,其故障或失效后不会对产品质量或药品使用的患者带去风险,故此问题方面回答为“否”;
ISPE 第五卷 调试与确认2001年关于SIA的问题是6个;目前9个问题参考的是2011年基于风险方法的设施设备系统交付,比6个问题更科学和适用。
理由:
影响评估:评估一个系统操作、控制、报警和故障条件对满足产品需求和患者风险控制能力的体系。
直接影响系统:系统预期会对产品质量有直接影响,通过直接参与支持,或满足工艺需求,或直接控制对患者的重大风险。
间接影响系统:系统不需满足直接影响系统的关键控制,但支持直接影响系统的操作,如公用系统供应等。
无影响系统:系统不直接或间接对生产高质量产品的生产工艺产生影响,或者对控制患者风险无影响。
参考:
中国 GMP 附录 确认与验证
ISPE Guide-Science and Risk-Based Approach for the Delivery of Facilities, Systems, and  Equipment-2011




Q 11:验证执行后两个月才起草验证报告能不能被接受?


解答:
验证报告的起草时间跟随验证实施进行,确认或验证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汇总分析获得的数据和结果,撰写确认或验证报告。
理由:
验证实施完成后,及时撰写报告,其中应包括测试结果总结、偏差清单和接受所有测试结果的声明。企业应当在报告中对确认与验证过程中出现的偏差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彻底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所有测试结果的支持性原始数据应当作为附件附于记录页或者以合适的形式作为报告的一部分(如,拍照、截屏、视频等形式)。确认或验证报告应当经过书面审核、批准。
参考:
中国 GMP 确认与验证附录




Q 10:关于设备DQ执行的时间节点问题,传统的DQ要在设备制造之前完成,目前行业貌似有一种说法是DQ不一定要在设备制造之前完成,应如何选择?


解答:
DQ是一个执行阶段,不是一个时间点。
理由:
中国和EU GMP要求进行设备/系统的DQ,证明设计符合用户需求和GMP的需求,并没有对DQ执行的时间节点给出明确的指导。
执行DQ有两种思路,一种是设计完成后做DQ,对照URS使用结构化的条款比对执行DQ;第二种是用追溯矩阵的形式来做DQ,追溯矩阵是分阶段确认URS里的需求是否都满足,一般分设计、建造、调试和确认几个阶段。
参考:
ISPE Baseline 第五卷 确认与验证




Q 9:之前一个车间的包装验证没做过(如贴标机),现在如果做的话应该怎么体现用了几年后做首次验证?


解答:
按照再验证管理。作为再验证,通常通过执行审计或自检发现差距,根据差距分析的结果和风险评估,制定措施,其中可能包括再验证。
理由:
未经验证或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能满足现有法规要求的一个受GxP监管的在运行系统通常称为遗留系统,应以法规指南为依据,以差距分析结果为导向,决定退役替换还是补救验证。通过差距分析,首先明确法规指南和工艺需求需要执行哪些确认,已经做了哪些确认,再经过详细的风险评估,确定确认的程度,结合用户成本利益分析,决定退役替换还是补救验证。
参考:
中国 GMP 
ISPE GAMP GPG:The Validation of Legacy systems



Q 8:如果是一个设备的主板坏了,做了同型号的更换,影不影响该设备的验证状态;2.更换完成后验收,其功能正常,是不是没有必要一定要以验证的形式体现?


解答:
执行变更控制流程,评估计划更换的部件是否对设备“关键”,更换是否影响设备的验证状态,应进行哪些相关测试;可以进行完整的验证,也可以执行确认测试确认“等同替换”。
理由:
必须首先必须承认完全替换为一个一模一样的部件是不现实的,必须建立什么是“同等”替换的定义,并由包括质量部门在内的主题专家同意,要首先建立“功能等效”或“同等”替换原则。通常主板是关键部件(根据进一步风险评估确定,如部件关键性评估),如果确定是“同等”更换,变更控制相对宽松,可执行工程变更管理,更换后应进行确认,确认的过程和形式与正式再验证没有区别,只是相比于设备全面验证的内容少一些,只确认与本次替换可能相关的项目,这些项目的来源也应通过评估确定。确认前要有确认方案,过程要有记录,最后要有报告并确定维修后的设备是否可以放行使用。如果不是“同等”更换,则需要走质量管理变更流程,根据变更评估结果执行后续活动。
参考:
中国 GMP 
中国 药品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
ISPE Guide Science and Risk-Based Approach for the Delivery of Facilities, Systems, and Equipment



Q 7:混合均匀性验证,是否有必要做到取样件每个做(如:我取了11件,是否要做11次的检测来验证它的均匀性,以及测定数据偏差)


解答:
在做混合均一性验证的时候,取11个样品,每个都要检测含量,以计算RSD值。
理由:
对经确认的物料供应商,企业应维护该供应商的确认状态,证明该供应商能始终如质量管理体系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物料,例如通过供应商物料质量的定期回顾、供应商的定期审计等方法。
参考:
中国 GMP
中国 GMP指南 质量管理体系


Q 6:关于灯检机的问题:2ml产品由于时隔3年没有生产,现在马上要生产使用需要验证。问题如下,封存的标准品-20℃还能否正常使用?如果用一批产品做调试,进行KNAPP测试;后3批可否进行同步验证?是否可行?


解答:
封存的标准品解冻后,需经人工再次确认,是否40支较大颗粒和40支较小颗粒的仍然符合不合格标准,没有因冷冻储存而改变,且必须代表真实的产品微粒类型。经人工复核无问题,该不合格标准品仍可以作为KNAPP标准品使用,另170支从正常未检测产品随机取出。但是建议在文件中规定出定期更换不合格标准品的时间,因为随着时间的延长以及生产线的磨损,不合格品中的颗粒物形式有可能会产生变化,KNAPP测试品与灯检机实际生产中的检出品会有差距。
从问题中可以看出,灯检机针对2ml品种,未进行周期性的再确认工作,所以,应评估灯检机是否超验证周期,并应针对2ml品种进行周期性的再确认工作后,再进行生产。再确认不仅是KNAPP测试,还有杂质灵敏度确认、批量人机对比、破瓶率等。当再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常生产使用。若灯检机仍在2ml品种的验证周期内,未超期,则使用前进行KNAPP测试,确认合格后,可以进行正常生产使用。
理由:
KNAPP 测试过程:对每种类型的产品的一个批次的瓶子要做好准备,包括做好编号的250 瓶,它必须按下表要求组成。
170 从未经检测产品中随机拿的
40 不合格品中(含较大颗粒的)
40 不合格品中(含较小颗粒的)
KNAPP测试使用的标准品中,有80支是不合格标准品,不合格品瓶必须代表真实的剔除产品和不同的颗粒,不能是实验室做出来的,它必须代表真实产品的微粒类型。
参考:
中国 GMP 附录11



Q 5:先有URS,还是先走变更?


解答:
在新项目建设阶段,先有URS。进入商业化生产阶段后,应是先有变更,再有URS。例如物料变更(包括物料供应商)、设备设施变更、质量标准变更、处方和生产工艺变更(新产品可以是单独或放在这里)、生产场地变更(可以包括委托生产)等。
变更应在有需求计划时发起,一些前期工作可不放在变更里,例如物料第二供应商的初选、设备选型等工作都可在变更申请前完成。对于有新购设备的,便可在变更之后,依照变更内容及计划进行相应设备URS的编制工作。
理由:
变更控制是由适当学科的合格代表对可能影响厂房、系统、设备或工艺的验证状态的变更提议或实际的变更进行审核的一个正式系统。其目的是为了使系统维持在验证状态而确定需要采取的行动并对其进行记录。
参考:
中国 GMP 2010版
欧盟GMP指南附录15
FDA Part 211 - cGM




Q 4:验证过程没有问题,仪器达不到使用需求,不能满足验证标准,那是先出验证报告再出偏差还是先出偏差再出报告?


解答:在测试过程中仪器达不到使用要求,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就应停止测试工作,并发起偏差流程查找原因。如最终确认仪器不能满足验证标准,则需要更换仪器重新进行测试。待测试完成后,在进行验证总结报告的汇总。

理由:
偏差---指偏离已批准的程序(指导文件)或标准的任何情况。偏差调查应彻底;偏差系统应能控制偏差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在根本原因被识别和纠正活动被确定之前,相关产品不得放行。

参考:
中国 GMP 2010版
ICH Q7




Q 3:一套新的设备系统,正确的验证顺序应该是怎样的?比如风险评估、系统关键性评估、部件关键性评估、验证等步骤,这些工作的先后顺序是什么?


解答:对于设备/系统,系统影响性评估(SIA)用于确定验证范围,部件关键性评估(CCA)用于确定验证程度。
SIA在初步设计阶段即可进行,在详细设计阶段完成之后进行必要的更新,SIA之后初步确定设备/系统的验证活动(DQ、IQ、OQ、PQ等);
CCA在详细设计阶段之后进行,CCA完成之后,设备/系统的验证活动进行必要的更新,通常CCA建议在DQ完成之后进行,确保设计不会再发生变化,如果CCA评估的风险控制措施中有需要更改设计的,重新进行设计,之后重新进行DQ,CCA风险控制措施追溯关闭。 然后是正常的设备/系统的验证工作,如IQ、OQ、PQ。
理由:
质量风险管理方式的应用应贯穿药品的生命周期。作为质量风险管理系统的一部分,确认与验证的范围与程度决定应基于经过证明的、文件记录的设施、设备、公用工程与工艺的风险评估。
参考:
中国 GMP 2010
EU GMP 附录15


Q 2:除了验证状态评估以外额外的再验证测试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一些设备的回顾评估不足以判断设备的验证状态,所以我增加了一些额外测试?   


解答:对,通过验证状态评估,确认日常数据不足以支设备/系统的验证状态,需要额外测试进行补充。
理由:
验证状态评估通常使用数据/文件回顾形式,验证状态评估与再验证互为补充,比如设备/系统的报警回顾,报警清单上面可能有5种,日常的数据中只出现了3种,再验证测试应考虑设置另外2种的报警条件,挑战设备/系统报警。
验证状态评估根据数据/文件回顾的形式进行判定,企业需自行评估执行的充分性,必要时增加补充测试或周期性再验证测试。
参考:
EU GMP Annex 15: Qualification and Validation
Q 1: 工艺验证批的计划变更,工艺验证主计划是否需要随之变更?因为在验证主计划中有验证计划甘特图。初始文件确实涉及到详细的时间节点,比如计划2017年11月8日开始,2018年2月28日完成验证报告签批。且已经是过去时,验证至今尚未实施。针对以上情况,可否在文件中规定,只是验证时间的变化不用变更验证主计划?这样是否合理?     


解答:工艺验证主计划中工艺验证时间未按照计划执行,建议什么时间执行工艺验证,什么时候再执行这个变更,只是针对时间计划进行变更即可。
理由:
工艺验证主计划文件内容里应包含时间计划,在主计划中,时间计划应该是以月度为主的,相对粗犷的计划就可以,不然是会面临频繁的变更的。一般验证主计划文件和时间计划是分开的,单独审批,如果时间计划不合适进行变更,也不会涉及主计划文件整体变更。
参考:
PDA TR60
EU GMP Annex 15

       文章来源:允咨GMP制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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