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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系统类(3)

调试与确认

Q 22:单向流风速测试时为何需要在距离送风面15-30cm处测试一次风速。

解答:
关于单向流风速的检测:1、ISO14644-3检测方法中规定可以在靠近终端送风过滤器表面的位置或是在室内测量风速,应该在距过滤器表面约150 mm - 300 mm的位置测量风速。2、GB50234中规定单向流洁净室室内风速的测试,其测试平面应为垂直于送风气流,距离高效空气过滤器出风面300mm处。3、WHO无菌附录规定单向流系统应在终端过滤器下方15-30cm处的位置提供均匀的0.36-0.54m/s(指导值)速度的气流。
理由:
单向流风速测试位置通常包括两个位置:1). 送风面15-30cm测试,称之为送风面风速,属于层流设备本身参数。2). 操作面高度测试,称之为操作面风速,属于工艺(环境)需求参数。
其中,操作面风速应满足GMP规定的0.36-0.54m/s要求。送风面风速属于操作面风速的基础,如无特殊事件导致的衰减,两个位置的风速是相近的。送风面风速可以佐证或者用以分析异常状况,
举例如下:a操作面风速受设备或物品干扰比较多,风向比较混乱,不易测得实际数值。此时测送风面风速可以作证。b设计或安装问题,层流距离操作面太远,又无有效保护(如垂帘),送风面风速虽然足够,但衰减太厉害,导致操作面风速不足。
参考:
ISO14644-3检测方法
GB5023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WHO无菌附录
Q 21:D级高效检漏有时间要求,洁净区需要测流型吗?

解答:
D级洁净区高效检漏推荐间隔12个月检测一次。
乱流洁净区一般不需要测试气流流型,如果企业有特殊需要和特殊目的,可以考虑测试。
理由:
已装过滤器检漏的目的是确认过滤系统安装正确,使用过程中无泄漏发生。此项检查用于验证过滤系统不存在影响设施洁净状况的泄漏。
2010年药品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4.7.7中建议A、高中效过滤器在使用不到两年后即应更换,即使未达到压差更换极限。这样可防止微生物滋生和过滤器性能下降。过滤器每年至少应检查两次。B、HEPA/ULPA 为满足GMP运行要求,现场泄露测试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但在某些地区无菌生产,一般要求每6个月测试一次。
最新发布的GB50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中也有有明确的建议:续表B.0.2中对D级洁净区HEPA完整性额检测周期的建议是1次/年。详见下表。而在GBT25915.2-2010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2部分 则建议已装过滤器检漏的最长周期为24个月。见下图。综上所述,还是建议企业每年进行一次D级洁净区的高效检漏测试。
2、气流流型测试
单向流洁净室进行气流流型测试,其目的是明确洁净室内设备或设施对气流的影响,选择或改善气流,使之产生最小的涡流,增加房间的自净能力和恢复率,缩短自净时间。而对于非单向流并没有要求进行气流流型的测试,如果企业自身有特殊需要及要求,可以考虑进行测试。
在最新发布的GB50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中对医药洁净室的验证内容进行了综合描述,并给出了医药洁净室综合性能评定监测项目,摘抄如下,以供参考
参考:
2010年药品GMP指南:厂房设施与设备
GBT25915.2-2010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2部分
GB50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
Q 20:洁净区甲醛熏蒸时做BI生物指示剂挑战试验,按照2003版药品生产验证指南P77中枯草杆菌数量由10的6次方下降到10的3次方为合格,我们验证时选用10的3次方指示条,将为0,但有的老师认为应该选取10的6次方的指示剂,并降为0,请问这个有具体规定吗?药典里指示剂多为甲醛蒸汽灭菌,新颁布的GBT指示剂里也未有洁净区甲醛熏蒸的指示剂要求。

解答:
首先应确认甲醛熏蒸的目的,是否要达到灭菌水平,GMP无菌附录要求:最终灭菌产品中的微生物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SAL)不得高于10的负6次方;若是使关键区域达到无菌保证水平,则建议生物指示剂建议选择10的6次方,灭菌后降为0,10的6次方下降到10的3次方,一般属于消毒。
理由:
中国GMP-无菌附录:最终灭菌产品中的微生物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SAL)不得高于10-6。中国药典-2015:灭菌是指将物品中污染微生物的概率下降至预期的无菌保证水平。最终灭菌的物品微生物存活概率,即无菌保证水平不得高于10的负6次方。
参考:
中国GMP 无菌药品附录
中国药典-2015 
Q 19:20度库和30度库的验证布点方法有什么法规可以参照吗?GSP和GMP上面都没有看到明确的方法。

解答:
20℃库和30℃库,本质上都属于温控仓库范畴,可参考GSP中的布点方法,也可以参考GB/T 34399 -2017《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
GB/T 34399规定如下:
3.3.1.2每个库房中均匀性布点数量不应少于9个,仓间各角及中心位置均应布置测点,每两个测点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5米,垂直间距不应超过2米;
3.3.1.3库房每个作业出入口及风机出风口区域至少布置5个测点,库房中每组货架或建筑结构的风向死角位置至少应布置3个测点;
3.3.1.4特殊区域应布设温度监测点,包括空调回风位置、温度传感器安装位置、门、窗、灯等位置。可根据仓库实际情况做合适的增加,通过风险评估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布点。
理由:
GB/T 34399-2017《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
参考:
GB/T 34399 -2017《医药产品冷链物流温控设施设备验证性能确认技术规范》
Q 18:A级和B级洁净区:温度20~24℃,相对湿度45%~60%;C级和D级洁净区: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目前温湿度要求是怎么规定的?

解答:
当药品生产无特殊要求时,洁净室的温度范围可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由于无菌操作核心区对微生物要求较高,对该区域的操作人员的服装穿着有特殊要求,通常进入该区域的操作人员会穿着两层洁净服,因此该区域的温湿度要求相对严格一些可按GMP指南数值设计。
A级和B级洁净区:温度20~24℃,相对湿度45%~60%;
C级和D级洁净区: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当然,企业也可以结合GMP指南以及产品特性、生产工艺要求等因素来制定合适的温湿度标准。
理由:
当药品生产无特殊要求时,洁净室的温度范围可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由于无菌操作核心区对微生物要求较高,对该区域的操作人员的服装穿着有特殊要求,通常进入该区域的操作人员会穿着两层洁净服,因此该区域的温湿度要求相对严格一些可按GMP指南数值设计。
A级和B级洁净区:温度20~24℃,相对湿度45%~60%;
C级和D级洁净区:温度18~26℃,相对湿度45%~65%;
当然,企业也可以结合GMP指南以及产品特性、生产工艺要求等因素来制定合适的温湿度标准。
参考:
欧盟GMP、中国GMP、GMP指南 
Q 17:HVAC系统再验证需要重新做风险评估吗?

解答:
需要。
理由:
中国GMP 附录 确认与验证
第五十条  对设施、设备和工艺,包括清洁方法应当进行定期评估,以确认它们持续保持验证状态。
第五十一条  关键的生产工艺和操作规程应当定期进行再验证,确保其能够达到预期效果。
欧盟GMP 附录 确认与验证
4.1 应对设备、厂房、公用工程、系统以恰当的频次进行评估,以确保其处于控制状态。
HVAC系统再验证评估可以考虑4方面:
1. 法规要求 
2. 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变更评估
3. 做功能漂移性风险评估,看看哪些部件、功能容易漂移
4. 环境监测历史数据分析
参考:
中国GMP 附录 确认与验证
欧盟GMP 附录 确认与验证
Q 16:对于新建的D级洁净区,在初次验证时需要做三次静态和三次动态吗?

解答:
三次静态和三次动态都需要做。
理由:
空调系统验证中的三静三动目的在于确认环境是否持续保持稳定。
对于新建的D级洁净区,初次验证也是洁净区的启用验证和定级验证。我们采用风量、风速、压差、气流流型、过滤器完整性测试、温湿度、微生物、粒子的检测来确认空调本身的性能(洁净能力)。
GMP附录1《无菌药品》规定了D级洁净区悬浮粒子静态标准及沉降菌和浮游菌的动态标准,既然法规对于D级静态、动态做了明确规定,所以说静态测试和动态测试对于D级洁净区初次验证是有必要的。作为空调系统本身的性能确认,首先我们要确认在静态状态下洁净室内的环境(微生物、粒子)是符合要求的,以便于在动态时如果出现微生物超标,为查找原因提供依据(是本身空调的性能达不到还是人员操作带来的污染)。PQ中应确认动态环境达标,这对后续验证(比如工艺验证)是个铺垫,或是先决条件确认,如果工艺验证中才发现动态环境不达标,那工艺验证的结果就会受到质疑。
参考:
GMP附录1《无菌药品》

Q 15:空调系统做PQ前,加湿用的纯蒸汽系统需要验证到哪个阶段?

解答:
首先,空调系统并不强制要求使用纯蒸汽加湿,尽管有部分国外法规指南提到,空调系统加湿的蒸汽应使用洁净的蒸汽,但是个人认为,这里提到的洁净蒸汽不一定是纯蒸汽,纯蒸汽对药企来说是专用系统。
其次,即便是已经将纯蒸汽的一个用点引到了空调系统进行加湿,可以在纯蒸汽调试完成,可以为空调系统提供稳定的支持之后,就开始空调系统的PQ。空调系统的加湿功能和纯蒸汽的PQ项目(蒸汽质量)关系不大。
反向来说,空调系统PQ之后执行纯蒸汽PQ,可以减少纯蒸汽PQ过程中的环境干扰,这种做法是可以的,如果计划安排紧张,空调系统PQ和纯蒸汽PQ无必然的先后顺序,执行过程中控制好相互干扰即可。
理由:
中国GMP指南中提到,在某些区域内相关物料直接暴露在相应净化等级的空气中,洁净厂房的空气加湿可以使用纯蒸汽。否则就按照ISPE 无菌实施指南中关于纯蒸汽决策树进行。
首先,空调系统并不强制要求使用纯蒸汽加湿,尽管有部分国外法规指南提到,空调系统加湿的蒸汽应使用洁净的蒸汽,但是个人认为,这里提到的洁净蒸汽不一定是纯蒸汽,纯蒸汽对药企来说是专用系统。
其次,即便是已经将纯蒸汽的一个用点引到了空调系统进行加湿,可以在纯蒸汽调试完成,可以为空调系统提供稳定的支持之后,就开始空调系统的PQ。空调系统的加湿功能和纯蒸汽的PQ项目(蒸汽质量)关系不大。
反向来说,空调系统PQ之后执行纯蒸汽PQ,可以减少纯蒸汽PQ过程中的环境干扰,这种做法是可以的,如果计划安排紧张,空调系统PQ和纯蒸汽PQ无必然的先后顺序,执行过程中控制好相互干扰即可。
参考:
中国GMP 2010实施指南
ISPE 无菌实施指南
 Q 14:欧盟和目前的中国GMP,是否对臭氧验证有强制要求。我们是原料车间,参照D级管理。臭氧验证的周期一般是多少,期间是否测环境臭氧浓度和灭菌效果就可以了?我们七天一灭菌,是否要做三个周期?

解答:
欧盟和中国 GMP对臭氧消毒验证没有具体要求;中国GMP指南,无菌药品中仅描述为:对于空调管道、设备间隙等洁净区内卫生死角的微生物污染,必要时可采用臭氧等熏蒸的方法,同时应该建立监测熏蒸剂残留水平的方法并进行验证,以及制定日常监测规程和方法。
臭氧消毒验证周期法规上没有规定,可结合法规关于相应洁净级别的环境要求与企业累积的日常消毒效果数据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再验证周期。
臭氧消毒的验证中需进行臭氧浓度和消毒效果确认(生物指示剂挑战性试验中含菌量为105 ~ 106 和103 的菌条灭菌后,应能够降低3个对数单位)。首次验证中还应包括熏蒸剂残留水平的方法验证。
多区域或同区域多次验证的结果一致性不太好保证,所以,不推荐强制做三个周期。
理由:
臭氧是一种广谱杀菌剂,它与微生物细胞中多种成分产生反应,从而产生不可逆转的变化而灭亡。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胞、病毒、真菌等,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
臭氧消毒是利用HVAC系统的循环风作为臭氧的载体,即将臭氧发生器生产的臭氧由HVAC系统中的净化风机产生的压力风源,扩散至整个洁净区域,并使空气中的臭氧浓度均匀,即可达到灭菌目的。
空气消毒:在《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中有如下描述“对空气消毒应在封闭空间,室内无人的条件下进行,臭氧浓度大于等于20mg/m³,作用时间大于等于30min 。
根据制药行业实际的应用经验,不同洁净级别的洁净室消毒通常采用如下臭氧浓度:
Ø  D级=10ppm=20 mg/m³
Ø  C级=15ppm=30 mg/m³
Ø  B级=20ppm=40 mg/m³
一般情况下,熏蒸时间以达到臭氧浓度后开始计时再熏蒸60分钟室内空气中允许臭氧浓度为0.16 mg/m³。
环境消毒周期的确定消毒效果的验证必须能够证明一个选定物体(建筑、设备、空气等)的微生物数量在一定的条件下持续减少或杀灭。因此须从生物负载预研究和选择消毒剂开始,然后着眼于研究对消毒方法的评估和数据收集分析来决定效果和重现性,因此消毒周期的确定也必须通过验证来达到。
多种因素可影响臭氧的杀菌作用,考虑到臭氧消毒仅仅是用来控制空间微生物负荷的,而且受影响因素比较多(如环境温度、相对湿度、臭氧浓度、微生物负荷、洁净室或设备表面其它有机物影响等),多区域或同区域多次验证的结果一致性不太好保证,所以,不推荐强制做三个周期。当然,如果企业需要积累消毒经验数据,为质量管理提供支持,应该多次执行。
参考:
消毒技术规范,附录C,2012
中国GMP2010年版指南

Q 13: 高效过滤器检漏合格标准:进瓶段和冷却段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应满足≥99.995%,加热段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应满足≥99.95%。这个合格标准是不是描述有误啊?99.995%指的是出厂时的过滤效率指标。而不是检漏的标准。

解答:
99.995%是H14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的下限,不是出厂检测过滤效率,符合H14级别要求的高效过滤器都会标注这个过滤效率。
执行高效检漏测试时,显示的结果都是泄露率,如PAO测试方法,推荐泄漏率≤0.01%。
由于高温段高效过滤器要在高温下运行,目前还不能达到冷却段和进瓶段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99.995%的要求,因此加热段高效过滤器过滤效率应满足≥99.95%,这两个合格标准描述没有问题。
理由:
不要将过滤器出厂时的效率检测和过滤器系统的检漏泄露率混为一谈。
H14高效过滤器的过滤效率99.995%和H13高效过滤器的过滤效率99.95%,均是采用最易穿透粒径(MPPS)逐点扫描后取算数平均值得到的过滤效率总值。通常高效过滤器铭牌上标定的为该过滤器的总值。在高效过滤器下方进行逐点扫描得出的过滤效率为局部值,局部值是高于总值的,对于H13的局部透过率为≤0.25%,H14的局部透过率为≤0.025%
现场PAO检测其实是对过滤器下方进行逐点扫描,检测的是过滤器的局部透过率且扫描的粒径为0.3um,因此,采用PAO测试方法,推荐泄漏率≤0.01%。
参考:
GBT25915.3-2010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Q 12:无菌隔离器工作时没办法传出传入物品,那沉降菌和表面菌的三静三动怎么做,所有悬浮、沉降、表面菌都不用去做吗?

解答:
需要做,可事先放入测试设备用隔离器手套进行操作。
理由:
悬浮粒子静态测试,可先将粒子机采样管表面清洁后放入隔离器中,待隔离器连续运行一段时间且运行稳定后通过隔离器手套操作进行粒子测试。
浮游菌、沉降菌、表面菌静态测试,可将浮游菌采样管及带包装的培养皿放入隔离器中,在灭菌程序完成后,通过手套按布点图进行培养皿的摆放,采样完成后盖好培养皿盖子再打开隔离器取出。
悬浮粒子、浮游菌、沉降菌、表面菌动态测试照上述方法随着三批检测物品穿插测试。
参考:
N/A

Q 11:公司新净化系统OQ,B级区换气次数,施工方推荐50次每小时验收,但是新的《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技术检测分析与应用》中有个指导值是大于60次,该如何选择?

解答:
B级的换气次数因按照设计的换气次数进行选择,如果设计为50次/小时,就应该按50次/小时验收。《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技术检测分析与应用》中的60次/小时是指导值。
理由:
1、 ISPE中提出换气次数由室内容积与空气流量来决定,但它并不直接影响室内颗粒含量,换气次数直接关系到一个房间从动态到静态的恢复率,换气次数越高恢复率越快。如果把施工方推荐的B级换气次数50次增加到法规指导值60次,那么自净时间会随着换气次数的增加而减少。
2、 GMP指南以及ISPE中B级区指导值是40-60次。换气次数对于系统成本有显著的影响,换气次数过高会造成不必要的能耗浪费,应慎重考虑换气次数界定。业主的要求可能不是基于运行过程中的换气次数。在历史运行数据中应该已经得知静态粒子水平的风量。设计人员和业主应该考虑基于一些基本指南中的指导确定换气次数,避免任意设计整体换气次数。如果换气次数50下,发现洁净度不能保证,就需要增加换气次数,所以,空调机组的余量选择稍微大一些,给后期的调试或者运行维护留一些空间。
参考:
GMP指南
ISPE2009-HVAC
GBT 36066-2018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检测技术分析与应用

Q 10:A级需要测自净时间吗?

解答:
不推荐对A级单向流做自净时间测试。
理由:
通常A级的气流形式为单向流(隔离器除外)。单向流是气流以均匀的截面速度,沿着平行流线以单一方向在整个室截面上通过。(见图1)单向流通过活塞和挤压原理,把灰尘从一端向另一端挤压出去,用洁净气流置换污染气流。


由此可知,单向流中自净时间为通过过滤器的洁净空气以一定的风速到达测试位置的时间。例:测试点的高度距高效过滤器送风面的距离为1.2m, 风速为0.40m/s,则自净时间为1.2/0.4=3s,由此可以看出自净时间极短,单向流的自净时间测试意义不大。
ISO14644-3 检测方法中有以下描述:单向流设施不推荐本项测试。单向流系统中,污染被受控气流置换,自净时间只受位置和距离的影响。自净时间更多的是反应非单向流洁净室去除悬浮粒子的能力。因此不推荐对A级单向流做自净时间测试。
参考:
ISO14644-3 2005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3部分 检测方法
GB-T25915-2010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3部分 检测方法
 Q 9:VHP过氧化氢传递舱我做了三次空满载杀菌效果和浓度分布测试,有必要再做浮游菌和沉降菌以及粒子测试吗?

解答:
粒子是需要测试的,微生物的话可以评估后决定做不做,一般情况下,采用10的6次方的孢子条挑战试验作为性能测试的结果即可。
理由:
GMP规定:每一步生产操作的环境都应当达到适当的动态洁净度标准,尽可能降低产品或所处理的物料被微粒或微生物污染的风险。
隔离操作器只有经过适当的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确认时应当考虑隔离技术的所有关键因素,如隔离系统内部和外部所处环境的空气质量、隔离操作器的消毒、传递操作以及隔离系统的完整性。
VHP传递舱作为洁净室辅助设备,应当符合洁净室相应的微生物和悬浮粒子要求。所以悬浮粒子需要做测试。
药品 GMP指南指出:对于无菌生产的隔离系统灭菌程序的验证和灭菌试剂的排除程序,应进行至少3 次连续的验证过程以确认结果的重现性,即灭菌程序能重现5 ~ 6 个对数单位致死率的能力及排除程序的重现能证明排除灭菌试剂至安全浓度的能力。
而GMP又规定在关键操作的全过程中应进行悬浮粒子及微生物的监测,所以在日常监测中悬浮粒子及微生物是有必要进行的。
参考:
中国 GMP 2010年版 附录
药品 GMP 2010年版 指南 

Q 8:无菌隔离舱再验证周期定多少合适呢?

解答:
应当结合工艺对无菌隔离舱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半年或是一年。
理由:
欧盟GMP 附录1无菌药品征求意见稿-2017 5.29 对于A级和B级区,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6个月,对于C级和D级,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12个月。
药品GMP指南-2010,隔离技术,隔离器的再验证和附属设备可按照目前无菌生产的行业规则来进行。每半年一次,虽然方法是定义了对无菌最坏情况的风险,将操作污染对过程安全的影响最小化方面也相当不同。当采用生产的操作方法时,再验证研究应该考虑最大操作持续时间。没有理由可以相信微生物污染可以在隔离器内毫无合适的微生物生长条件下长时间增殖,但是在典型的操作持续时间下评估隔离器系统的能力仍然是合理的。
去微生物污染过程和相关设备的再验证通常是一年进行一次。如果气体/蒸汽的出现和分布可用化学方法确定,用生物指示剂来进行的再验证则是不需要的。根据选择的去污染方法,其他试验包括房间温度和湿度,以及生物指示剂评估会是必需的。
所以,应当结合工艺(例如:检验用还是生产用)对无菌隔离舱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是半年或是一年。
参考:
欧盟GMP 附录1无菌药品征求意见稿-2017
药品GMP 2010年版 指南

Q 7:空调系统验证级别确认时,悬浮粒子取样点数量按照ISO14644,浮游菌和沉降菌取样点数量如何确定?是否有其他做法参考?ISO14644在2015年升版之后数量增加很多,沉降菌和浮游菌也参照执行量很大。空调系统验证级别确认中,悬浮粒子取样点数量按ISO,浮游菌和沉降菌取样点数量按国标走,欧盟检查可接受吗?

解答:
1、沉降菌和浮游菌取样点数量建议和悬浮粒子取样点保持一致。
2、只要浮游菌和沉降菌取样点数量不少于悬浮粒子取样点数,欧盟检查就可以接受。
理由:
GB50591-2010规定了沉降菌、浮游菌采样点数不少于微粒计数浓度测点数,GBT16293-2010规定了浮游菌测试的最少采样点数可参照GBT16292-2010,GBT16294-2010规定了沉降菌测试的最少采样点数可参照GBT16292-2010.
GBT16292-2010中规定了悬浮粒子的测试方法,对于悬浮粒子的采样点数做了明确规定。而做空调系统验证级别确认时,悬浮粒子取样点数量通常按照ISO14644。
综上我们得出结论沉降菌和浮游菌取样点数量要参照与悬浮粒子的取样点数。
参考:
ISO14644-2015
GB50591-2010
GBT16293-2010
GBT16294-2010
GBT16292-2010

Q 6:我们是做口服固体制剂的,用于微生物检验的生物安全柜和洁净工作台有没有强制性的国家要求规定了需要进行再验证的周期呢?

解答:
1. YY0569-2011 II级生物安全柜 7.检验规定中要求:按表3对维护检验要求的检验项目检验,至少每年一次。
2. EU GMP附录 无菌药品生产 征求意见稿2017:对于A级和B级区,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6个月,对于C级和D级区,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12个月。
理由:
1. JG/T292 洁净工作台中也提到了现场检测(洁净工作台再实际使用过程中,可根据用户需求由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进行现场检测,检测项目按表7 的规定执行),虽未明确给出再验证的周期,但是明确给出了维护性检测的项目,由此可见洁净工作台是需要再确认的,至于再验证的周期建议参考YY0569-2011 II级生物安全柜。
2. 对于口服固体制剂用于微生物检验的生物安全柜和洁净工作台建议综合参考YY0569-2011 II级生物安全柜以及EU GMP附录 无菌药品生产 征求意见稿2017,通过评估来制定再验证的周期以及再验证内容。
参考:
EU GMP附录 无菌药品生产 征求意见稿2017
YY0569-2011  II级生物安全柜
JG/T292 洁净工作台

Q 5:生物安全柜需要做烟雾流型和风速吗?生物安全柜的进风和排风什么状态下是安全的,如果为了应付风机频率,变相把进风和排风同步减小以达到全排的效果,这样条件操作是安全的吗?那么一般来说生物安全柜的验证多久做一次,流型测试是又多久做一次呢?

解答:
1. 生物安全柜需要做烟雾流型和风速。
2. 生物安全柜设计通常考虑两方面:a.洁净度需求。b.安全需求。洁净度是靠下降气流来维持,安全即防止柜内空气外溢,是靠流入气流来维持,而流入气流与排风直接相关,如果进风减少意味着流入气流降低,那么很难保证柜内空气不外溢,安全更无法保证。因此生物安全柜的进风和排风不能随意调节。
3. Y0569-2011 II级生物安全柜 7.检验规定中要求:按表3对维护检验要求的检验项目检验,至少每年一次。
4. EU GMP附录 无菌药品生产 征求意见稿2017:对于A级和B级区,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6个月,对于C级和D级区,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12个月。
理由:
1. 首先,烟雾流型和风速是生物安全柜最主要的功能。
2. 其次,YY0569-2011Ⅱ级生物安全柜中明确要求进行风速和烟雾流型的测试。动态气流流型重点关注人的操作是否会影响生物安全柜内的气流,进而导致污染外泄,A级区域属于重点检查范围,这属于重点检查项目。
3. 生物安全柜的再确认周期建议综合参考YY0569-2011 II级生物安全柜、EU GMP附录 无菌药品生产 征求意见稿2017以及生物安全柜用途,通过评估来制定再验证的周期以及再验证内容。
参考:
EU GMP附录 无菌药品生产 征求意见稿2017
YY0569-2011  II级生物安全柜

Q 4:新厂的空调系统,在洁净厂房验收以后,我们(使用方)还需要做哪些工作,是不是只做消毒有效期验证就可以了?然后验收资料可以直接作为空调系统的确认报告?

解答:
1、消毒有效期验证需要做。质量部门还需要更全面、更细致的对空调系统进行验证及按照VMP进行每年的再确认。
2、验收资料不可以直接作为空调系统的确认报告。
理由:
通常工程部门的验收资料和质量部门的验证资料虽然类似,但也是不一样的,工程部门验收只是为了工程竣工,两个资料不能完全替代,所有引用数据要基于一些要求:
1.供应商或工程部验收测试是有方案的,方案是经过QA审批的。
2.OQ的测试背景条件,测试布点,测试方法是和验收一致的,都被QA认可。
3.验收测试过程中要有QA(或同等授权人员)的见证。
参考:
GB 50591-20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药品GMP指南 厂房设施与设备
Q 3:空调系统验证,要求测的三次静态沉降菌,可以在同一天测完或者测两次的吗?

解答:
目前为止,空调系统验证静态测试在法规中的要求,只有对静态的粒子测试做了要求,并没有对微生物的静态测试提出标准和要求,空调系统验证中的三静三动,根本上讲,就是环境监测,目的在于确认环境是否持续保持稳定。
同一天快速测完几次,也相当于只测试了一次,和持续监测的理念有点不一致,建议连续3天。当然,至于这个监测的频次,个人认为一天一次足够,因为这个并不需要统计学上的意义,目的仅仅是确认系统已经具备了进行动态生产或者说动态运行的条件。
理由:
N/A
参考:
N/A
Q 2:B级环境下新换的高效,检漏边框一直不合格,边框封胶也不合格是什么原因?

解答:
1.首先检查房间环境中的粒子是否对测试有影响。
2.检查发烟机工作正常
a)冷发烟机发烟管和上游浓度检测管各自连接处有没有泄露。常见的是静压箱接口处泄露,影响整体边框检测效果。
b)热发烟考虑压差梯度和房间泄漏情况。
3.检查过滤器本身是否泄露
a)过滤器边框四个角和拼接处是否松动,粘结剂和密封胶脱落、开裂。
b)滤料在边框中是否松动或变形。
4.检查过滤器安装边框,即过滤器和静压箱之间泄漏
a)对于密封圈密封的高效过滤器,检查密封条密度,如果很软,空隙很大,建议更换密封条,不建议在过滤器和静压箱之间多打胶。密封体一般不会是整圈一体的,接口形式不要直接对接的,建议插口,马蹄口等形式对接,减少压紧后泄漏的可能,整个密封圈的拼接是否超过四个拐角处,密封点的内外边缘不得超过边框的内外边缘,并检测静压箱密封边是否平整。
b)对于液槽密封过滤器,考虑密封流体是否泄露,但是液槽密封过滤器不能轻易的拆,会影响液槽密封效果,可请供应商现场进行检测。
理由:
N/A
参考:
GB/T13554 高效空气过滤器
Q 1:非无菌车间,更换空调机组,不更换风管系统是否需要做洁净级别确认?

解答:
需要。
理由:
更换空调机组首先应执行变更管理流程,并在变更阶段进行风险评估。空调机组为空调系统提供动力输出,和温湿度控制,空调机组的更换直接影响房间的送风风量(换气次数)、压差、温湿度等关键参数,而房间的洁净度也会受到送风风量、压差的影响,综上所述需要进行洁净级别的确认。
参考:
N/A



日常监测与维护保养



Q 16:制药行业无菌制剂生产对B级区地面有做接触蝶吗?如果有那判断标准的依据是什么。频次有标准吗?                       

解答:
有的。USP 1116以及PDA TR13中有部分要求,GMP中表面微生物的标准也适用于地面,考虑到关键程度,建议在B级区增加地面监测,C/D级可以放宽要求。
监测频率需要根据企业情况自己评估。       
理由:

USP 1116中描述为:“It is customary to sample walls and floors, and indeed sampling at these locations can provide information about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sanitization program. Sampling at these locations can take place relatively infrequently, because contamination there is unlikely to affect product. Operators should never touch floors and walls, so mechanical transmission of contamination from these surfaces to critical areas where product is exposed should not occur”
PDA TR13中描述为:“To establish routine sample sites, action and alert levels, and testing frequency, one should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the extent of contact or exposure that each element of the manufacturing environment has with the product. Sites having greater opportunity for contributing bioburden to the product should be sampled and monitored. Product contact sources may include compressed gases, room air, manufacturing equipment, tools, critical surfaces, storage containers, conveyors, gloved hands of personnel, and water. Examples of non-product contact sources may include walls, floors, ceilings, doors, benches, chairs, test instruments, and pass-throughs.”
以上描述均表明了这样一种意思:采样点的选取以及频率都应该考虑到位置与产品污染的联系性以及其风险程度,而地面的联系性与风险程度都较低。USP中提到地面需要做表面菌,但是这种位置的频率可以降低,因为这里不可能影响产品,操作员不应该接触地面;PDA中将地面归为“非产品接触源”,因此可以考虑相对关键位置降低监测频率。
总之,建议企业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通过风险评估的方式来制定检测频率
参考:
USP41-1116、PDA TR13 2014、中国GMP 

Q 15:正常高效过滤器多久更换呢?

解答:
GB504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中要求更换高效过滤器的条件包括:
1.气流流速降低,及时更换初、中效过滤器后,气流速度仍不嗯那个增大时。
2.高效空气过滤器的阻力达到初阻力的1.5-2倍时。
3.高效空气过滤器出现无法修补的渗漏时。
另外,根据工艺情况,如产尘较多,那么更换频次相对其他会高。
理由:
GB504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参考:
GB50457-2019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Q 14:高效检漏,一年测一次可以吗?

解答:
综合各个法规的要求,建议如下:A级和B级半年一次;C级一年一次;D级-无菌制剂一年一次,非无菌两年一次。
理由:
GBT25915-2-2010对已安装HEPA的泄漏检测,建议的最长时间间隔为24个月。
FDA在无菌药品生产指南中建议对于无菌操作间每一年进行二次检漏。
应保持高效过滤器的完整性以确保无菌环境。高效过滤器的泄露测试应当在安装时就进行,以检测在密封圈周围,框架周围或过滤介质上的泄露。所以无菌操作设施上的高效过滤器的泄露测试应当定期进行,例如:无菌操作间的此类检测应当一年进行两次。当空气质量不理想时,可以进行额外实验,设备更新可能导致天花板,或者墙面结构的破坏,或导致培养基灌装试验或药品的无菌性的破坏。
欧盟GMP 附录1无菌药品征求意见稿-2017 5.29 基于质量风险管理的原则,在设备,设施或工艺发生改变之后,洁净室须进行周期性的再确认。对于A级和B级区,再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6个月,对于C级和D级区,在确认的最长时间间隔为12个月。
我国在2010GMP指南之厂房设施中建议通常一年一次,无菌生产一般要求每6个月一次。DOP检漏在HEPA 安装或更换后都应进行。检测在密封圈周围,框架周围或过滤介质上的泄露。
GB50073-201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和GB-50591-20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对已安装过滤器泄露测试,均建议最长的时间间隔为24个月。
参考:
GBT25915-2-2010_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2部分:证明持续符合GBT25915.1-2010的检测与监测技术条件    附录A选项测试   
FDA-无菌药品生产指南  
2010GMP指南之厂房设施
GB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50591-2010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欧盟GMP 附录1无菌药品征求意见稿-2017

Q 13:我们是老系统,静压箱没有检测孔,为了检测上游浓度,是在高效上方打孔测试,还是在中效主风道附近测试?如果改造测试孔,每个高效口上面都留,还是找一个最远的?


解答:
一、选择在高效过滤器上方静压箱的位置安装上游浓度取样孔。
二、对每个高效过滤器上方的静压箱进行改造和只改造系统最末端的静压箱,两者均可,但是其优缺点也非常明显。
理由:
一:选择在高效过滤器上方静压箱的位置安装上游浓度取样孔的理由如下:
1.在空调机组的位置利用热法方式产生的气溶胶经过空调机组均流段、风管主管混合后到达静压箱,因此在静压箱位置读取的上游浓度更加准确。
2.中效主风道通常安装与非洁净区的空调机组内,如果选择在中效主风道读取上游浓度,操作人员读取完上游浓度后还要连同测试仪器经过净化区域进入洁净区测试,这样操作时间较长。
因此选择在高效上方静压箱打孔测试操作更方便、简单。
二、改造测试孔,每个高效口上面都留还是找一个最远的,两者均可以的理由如下:
1.气溶胶与送风气流经过空调机组的均流段、风管主管混合送到支路的每个静压箱,因此该系统内的每个静压箱中气溶胶浓度基本是一致的。开孔的位置尽量选择在送风风管最末端的静压箱上(每个系统选择1-2个)。选取最远的开孔优势是改造成本低、工时短;劣势是①测试过程中若气流不稳导致上游浓度发生偏移不能及时发现,因此建议在测试一定时间段之后需要重新确认上游浓度。②若发现有泄露的高效过滤器,维修之后复测,仍需用热发对整个系统进行污染,这样会对每一块高效造成第二次气溶胶污染。
2.每个高效口上的静压箱均安装上游浓度取样口和发烟口。优势:①高效检漏即可用热发也可用冷发,采用冷发可单个高效进行发烟,可大大的降低对高效过滤器的污染。②每块高效过滤器测试时均可当场读取上游浓度,测试更加准确。劣势:改造成本极大、工时极长,对于改造项目该方法可行性不大。
参考:
GBT25915.3-2010_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3部分:检测方法
 Q 12:高效检漏用的气溶胶发生器,扩散用气体必须是氮气吗?有没有用于大型厂房的,冷发的呢?我了解的都是用于百级净化台的,可以用冷发;用于大型厂房的,都是热发的。

解答:
气溶胶属于易燃液体,而热发烟器工作时温度较高,使用氮气可避免发生危险,除氮气外还可使用其他惰性气体,如氩气、二氧化碳、氦气等。
冷发烟器仅需在常温下工作,危险性较低,扩散气体使用压缩空气即可。
理由:
气溶胶发生器包括冷发烟机和热发烟机。
热发烟机利用蒸发冷凝的原理,被雾化的气溶胶粒子用加热器蒸发,并在特定条件下冷凝成微小液滴,去掉过大和过小的液滴后留下 0.3um 左右的雾状PAO进入风道并在压缩惰性气体的压力下吹出来。
冷发烟器仅需在常温下利用压缩空气在液体中鼓气泡,经 laskin 喷管飞溅产生物态的多分散相PAO气溶胶。危险性相对小一些。
常用的气溶胶包括PAO、DOP等,均属于易燃液体,沸点分别为401℃和386℃,闪点分别为242℃和192℃,使用热发时,需要加热到一定温度(ATI-5C :407±8℃),高温状况下接触压缩空气(含氧气),容易起火,发生危险。所以,热发一定要使用惰性气体(包括Nitrogen氮气, Argon氩气, Carbon Dioxide二氧化碳或Helium氦气)。而氮气价廉易得,故常被作为热发扩散用气体。冷发烟器仅需在常温下工作,危险性低,对扩散气体没有要求,压缩空气方便易得,故常被作为冷发扩散用气体。
二者相比较,热发烟机的浓度大,持续稳定,适合于空调机组下面的高效过滤器检漏。冷发烟量小稳定,适合于单个高效的性能测试、FFU检漏和厂家做高效性能测试的时候比较实用。所以,应根据需要选择合适并且安全的发烟方法。
参考:
GB/T25915-3:2010 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第三部分,测试方法;

Q 11:洁净区的层流流型干扰测试是仅适用于A级层流吗?


解答:
关键工艺区域对环境要求较高,设计成A级,做干扰是有一定道理和意义的,其他区域本身就是乱流,气流干扰相对影响较小,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做就好。
理由:
按照GMP的要求,关键工艺操作(如无菌灌装、无菌配制)应在A级洁净区内进行操作。为达到A级的洁净度要求通常采用单向流的气流模式。
单向流:以稳定的速度和可视为平行的气流通过洁净室或洁净区整个截面的受控的气流。
由其定义可以看出,单向流对气流的速度和流型是有相应的要求的。因此我们采用气流流型测试来确认气流方向和气流均匀性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而在实际的生产操作中,不可避免在键工艺操作区域进行一些生产操作(如设备的运转、无菌组装、倒瓶处理等)可能会引起气流流型的变化。为确保这些“干扰”的操作不会造成气流的乱流、涡流等现象,我们就需要通过做干扰测试来确认。
对于A级所处的背景环境(如B、C级洁净室)其本身就是乱流气流,气流干扰相对影响较小,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做就好。
参考:
GBT25915.3-2010_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 第3部分:检测方法
ISO14644.1-2015基于粒子浓度的空气洁净度分级
GMP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附录1 无菌药品-2010

Q 10:我们公司安装的在线粒子监测系统报警太频繁了,非常不好处理,咨询了下厂家,厂家让我们在软件内部选择其它数据统计模式试试,厂家没有来现场,电话里说的也太简单,我们还是不太明白,这个系统现在有好的经验可以借鉴吗?

解答:
粒子监测系统(PMS)的流量多采用28.3L/min,而A级区一般要求1m3的取样量,这需要35~36min,对于指导生产来说,这时间太长了,违背了实时监测的初衷。为了快速响应,PMS一般每分钟产生一个数据,然后进行统计处理,通常有两种模式(需要软件支持):a.平均法,每分钟数据×35.4=粒子总量。b.累积法,连续累积36分钟的数据之和,作为粒子总量。
做结果判定时,建议逐步分析:1.如果方法a数据超标报警,可在软件上切换查看方法b的结果,决定是否放行。2.即便是a报警,b可以放行,连续的a报警也应该引起重视,并根据此制定管理措施。比如,连续几次a报警,应停止生产并做相应的调查处理。单次a报警数据超过某一个限值(企业自行设定),应停止生产并作相应的调查处理。
考虑到大量的报警会浪费管理资源,可以变更设置:单次a报警可以设置为预报警,当a单次数值超过某一个限值(企业自行设定)或者连续出现几次a报警,或者方法b的数值超出标准值,才出现正式报警。预报警作为一种管理手段,也应定期分析,考虑是否会存在潜在风险。
理由:
通常来说,在线连续监控系统的每分钟的采样量是28.3升,而洁净区对于A级的标准是按照1000升来计算的,采样1m³需要35min时间。1min采样量28.3L。    如果某个瞬间产生了100颗0.5um的粒子,被在线连续监测系统1min采样量捕捉并记录下来,则换算成每立方米采集数据将为100颗×35.3=3533颗/m³,超过3520颗/m³的标准,在线粒子监测系统会显示报警,而在其它的采样时间里,没有粒子再产生和被捕捉采集到,则每分钟换算的结果为0颗×35.3=0颗/m³,依次类推直到在线粒子监测系统采集35min后,该区域累计的粒子水平就是100颗/m³,那么报警只是体现了1min的粒子水平,不代表正确真实的粒子数。
在线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发现所有人为干预,偶发事件及系统的损坏。由于在线监测系统可以做到不间断采样,因此系统不会漏掉任何单个的污染事件。
粒子出现偶然的报警,可能是电噪声的干扰,这种情况不需要记录或处理。若粒子出现30min内的多次报警,要进行记录并查询原因(但是不一定真的不合格),持续的报警超过30min,以及粒子在30min内出现多次或者连续有规律的报警,可能是因为洁净区环境出现异常,或者粒子监测系统发生故障等原因,此时需要进行偏差调查。
参考:
中国GMP2010年版指南
Q 9:A级洁净区GMP规定微生物<1,空调系统PQ测试的时候,发现有个别培养皿长菌,有人认为多点计算平均值,结果合格就可以放行。也有人认为,长菌就是不合格。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这个GMP规定怎么解读比较好呢?


解答:
标准定义为“<1”,可以另类理解是定义为“0”,“<1”代表着未检出,是基于当前的检测条件而言。不使用“0”,是考虑了检测的不确定性。对于平均值的理解如下:
1.每个测试样品的取样量或测试时间和标准规定不一致,如GMP规定沉降菌的单位为“cfu/皿*4小时”,但实际仅放置了0.5小时,在欧盟GMP 附录1无菌药品征求意见稿-2017中9.31给出明确的答复:如果沉降菌碟暴露时间小于4小时,那么表中的限度仍适用,不必重新计算。对于A级,期望的获得的结果应为0 CFU,对于任何结果为1cfu或更大的情况,应进行调查。
2.每点连续取多个样品,以平均值作为该点微生物负荷水平;
3.每个区域,多个测试结果取平均值,作为该区域微生物负荷水平;
对于微生物检测结果的判定,应每点单独判定,“<1”就意味着只要有微生物检出,就算是超标,就应该进行调查分析。对于微生物负荷水平的平均值,一般不用于判定是否合格,主要用于统计分析,如:洁净区微生物负荷分析、微生物负荷趋势分析报告等。
所以,如果把“<1”理解为可以多点或多个测试数据取平均值(小数),平均值<1即判定合格,这种判定方法是不妥的。
理由:
EU GMP 无菌生产药品生产附录1(2017征求意见稿)中9.3.1推荐的微生物污染行动限表中规定:
对于A级,期望的结果是0CFU;若出现1个菌落,则需要调查.
“<1”,可以另类理解是定义为“0”即不得检出。
FDA无菌指南中建议,即在无菌生产工艺中不得检出空气微生物(对于100级区取样……环境中通常不应检出微生物)。-GMP321页
环境检测方法不一定总能回收取样区域内存在的微生物。具体地说,低水平污染特别难以检出。因为可能出现假阳性,所以连续出现生长的结果仅是不良趋势的一种类型。给定时间内污染出现率增加时一种需要追踪的同样重要或者更重要的趋势。在不存在任何不良趋势的情况下,对于在行动限以上的单次阳性结果,应当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纠正措施。-FDA 无菌生产指南-59
结论的平均数可能掩盖不合格的局部环境。
参考:
EU GMP 无菌生产药品生产附录1(2017征求意见稿)  9.3.1
FDA 无菌生产指南
Q 8:空调系统既然是不能清洁的,那日常需要哪些维护呢?


解答:
洁净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是一种预防性的、有计划进行的经常性工作。
理由:
制药企业所用的空调系统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包括空气处理机组、输送管道、过滤装置及末端送风装置等。
空调系统在运行一定时间后,运动部件都会出现磨损、疲劳、间隙增大,甚至丧失工作能力。然而,静止的部件和管道也会产生堵塞、腐蚀、结垢、松动等现象,致使设备的技术性能、系统的工作状况发生改变,甚至发生事故,影响到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果。因此必须定期对系统和设备进行检验和测量,以便根据检测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性或恢复性的修理措施。
预防性维护分为日常维护、月度维护、季度维护、年度维护,具体内容如下:
1、 日常维护内容
检查机器有无异常声音、振动,检查管路有无泄漏,检查压力表、压差表及运行参数是否正常,检查轴承温升,检查初、中效过滤器压差,当压差≧2倍初阻力时,初、中效更换,记录更换,同时清洁机箱、换热器(清洁表面灰尘)、接水盘、排水管。
2、 月度维护内容
清洁新风口过滤网,清洁回风口,检查各仪表是否在有效期内,否则通知相关部门处理,检查初中效过滤器是否破损、霉变、四处漏风,异常时更换,轴端跳动情况,异常时更换轴承,检查电机、风机等螺丝连接处是否有松动并紧固(空调停机时)。
3、 季节维护内容
清洁蒸汽、冷水过滤器,清洁疏水阀,检查调整皮带的松紧度,必要时更换。检查轴承加注润滑油/润滑脂,必要时更换轴承。
4、 年度维护内容
检查传送皮带的松紧度和磨损情况,调整或更换对各阀门调节芯杆加注润滑脂,检查各阀门是否存在内漏现象,否则需检修或全面更换,检查各风管保温是否脱落,支架是否完好,新、送、回、排风口是否完好,高效泄露测试是否合格,不合格按要求进行修补否则需要更换,全面检查电气元件及连线有无松动或损坏。
参考:
GB 19210-200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T13554-2008高效过滤器

Q 7:动态悬浮粒子点数量可以与静态不同,有没有指南或行业标准规定动态悬浮粒子点数量不能少于静态粒子数量的多少?

解答:
常见参考标准中都只对取样点数量做规定,不区分动静态。
理由:
1、ISO14644-1(2015)、GB-T16292(2010)只对悬浮粒子采样点数及其布置做规定。
2、现有中国GMP附录1、EU GMP附录1只对静态、动态悬浮粒子取样量及取样频率制定做规定,且监测的位置、频率、监测量以及持续时间应基于风险评估和确认期间获得的结果来确定。未对静态、动态悬浮粒子点数制定做规定。
3、关于静态动态悬浮粒子点数量几种可能供参考:
1)动静态布点数量一致,但位置可能不一致。静态要求均布,动态要求基于风险评估。
2)基于风险评估,个别房间风险点较多,动态监测布点数量可能超出静态。
3)如果说动态布点少于静态,只能是基于风险评估,部分房间风险点不多,考虑静态已经全面监测,动态不再额外增加其它布点。
参考:
ISO14644-1(2015),
GB-T16292(2010),
中国GMP2010年版附录1,
EU GMP附录1
Q 6:为什么洁净区采样点的总采样次数不得少于5次?药品中的A级采样1000L是怎么来的?

解答:
规定总采样次数是为了规避测试样品的偶然性风险,属于多次测试的样品/结果一致性范畴悬浮粒子采样量1OOOL的要求是来自于ISO14644-1标准,标准中已经给出了各洁净级别取样量的标准算法。
理由:
GB 16292,2010
5.4.2 采样次数的限定
对任何小洁净室(区)或局部空气净化区域,采样点的数目不得少于2个,总采样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个采样点的次数可以多于1次,且不同采样点的采样次数可以不同。
ISO 14644-1
如指定的最大被考虑粒径的粒子浓度的处于指定ISO等级限度时,在每个采样点要采集足够的空气量,保证能检测出至少20个粒子。
每个采样点的每次采样量VS用下式确定:
 

 
Vs 是每个采样点每次最少采样量,用升表示(其他的参见附录D);
Cn,m  是相关等级规定的被考虑最大粒径之等级限值(个/立方米空气);
20 是当粒子浓度处于该等级限值时,可被检测到的粒子数。
对于总采样次数的规定只在GB 16292,2010中有具体要求,而在ISO 14644-1中只对悬浮粒子采样量做了说明。
A级如果按照ISO 14644规定的采样量测试已经比GB中多次采样的采样量大很多,避免了偶然性的影响;若总采样次数不少于5次的话,工作量过于庞大,执行起来不现实。所以,可以考虑不受GB规定的次数限制。
参考:
GB/T 16292-2010
ISO-14644-1,2015
Q5:B级沉降菌静态大家是30分钟还是4小时?

解答:
GMP无菌附录里沉降菌测试单位是CFU/4h/90mm,从GMP中沉降菌的单位去理解:使用φ90mm的标准培养皿,在目标位置放置4小时,检测到的样本培养结果不得超过规定值。如果只放置了30分钟,在欧盟GMP 附录1无菌药品征求意见稿-2017中9.31给出明确的答复:如果沉降菌碟暴露时间小于4小时,那么表中的限度仍适用,不必重新计算。
GMP没有规定静态标准,所以静态标准有两种选择:1. 参考GMP的动态标准;2.企业建立内控标准。从企业建立内控标准来说,应该等同于GMP动态标准,或者更严格。如果此内控标准比GMP动态标准还宽松,那就没有实际意义了。
欧盟GMP要求实际是什么 就记录什么,这个是动态监测。监测结果衡量的是3小时生产过程中是否微生物超标。如果超标就OOS,合格就证明环境没有污染,放行产品。
理由:
GB-T16294-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4.4.3静态测试时,培养皿暴露时间为30min以上;动态测试时,培养皿暴露时间为不大于4h。
2010年药品GMP指南:无菌药品
沉降菌作为被动式取样,只能作为定性测试。沉降菌测试在层流区不会受到干扰气流,可获得可靠性数据,但用于房间测试所获得的数据准确性较差。沉降菌放置时间不宜过短,至少为半小时,不大于4小时(确保培养基不会因失水等原因而影响微生物的正常生长)。
参考:
GB-T16294-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2010年药品GMP指南:无菌药品
Q 4:法规上对于日常环境监测的频次有没有强制规定?

解答:
PDA TR13环境监测的基本原则,核心理念是基于风险,不基于规则。
理由:
核心理念虽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以此报告的理念再结合行业经验比较好。相关法规如果规定好频次,就会和“基于风险、不基于规则”这个理念冲突,所以不好做规定。
一、关于日常环境监测的频次要满足以下两点:
1、频次足够保证控制所需
2、频次足够控制产品污染带来的风险
二、日常监测频次不是一次制定就一成不变的,一旦发生测试不合格现象,应能及时的总结处理,必要时再次调整频次,加大测试量。
三、选择取样频率的关键点是能够鉴别出系统潜在的缺陷。取样频率可能需要根据情况做出临时或长久的调整,这些情况包括生产操作、药典要求、微生物趋势变化;添加新设备、附近房间或公用系统的改造等。
四、每个取样点的监测频率可能会低于系统或洁净区的监测频率(例如,有些取样点是循环测试的)。对于批生产相关的监测频率,可能会不同于常规监测频率。在许多情况下,批生产环境的监测可覆盖洁净区的常规监测。
五、如无任何参考数据,环境的监测频率也可逐渐放宽:
1、PQ的测试周期已证明一周时间内(每天1次),环境是稳定的。
2、将频率适当放宽(比如每周2~3次),持续测试3至4周,证明在一个月内,环境是稳定的。
3、将频率继续放宽(比如每周1次),持续3个月,证明在一个季度内,环境是稳定的。
六、环境监测取样计划的变更必须取决于大量数据的回顾分析结果上
在减少取样频率之前,对历史数据作回顾总结,以及现有和将要执行的取样频率经QA相关人员讨论和批准后,才能减少取样的频率。在减少之后,必须定期对监测数据进行回顾审查,以评价取样频率的减少是否适当。
参考:
PDA-TR13
Q 3:灌装间B级相对洗瓶间D级压差标准是多少?一般建议多少?

解答:
1.法规要求:不同级别不得低于10Pa;
2.设备要求:隧道烘箱对这两个房间的压差是有其特定可接受范围的。
理由:
1.首先B级对D级房间的压差要满足法规对不同洁净级别房间之间的压差要求。不同法规对压差的要求如下:
GMP2010版中规定: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必要时,相同洁净度级别的不同功能区域(操作间)之间也应当保持适当的压差梯度。
FDA规定:不同洁净等级房间相差12.5Pa。
EU规定:不同洁净等级房间相差10~15Pa。
WHO TRS 937 Annex4 规定:相邻区域之间通常采用15Pa的压差,一般可接受的压差为5~20Pa。
ISPE 无菌生产设施:不同洁净级别区域之间的推荐压差值为10~15Pa。
2.其次,灭菌隧道为防止冷却段的冷空气进入灭菌段,会对灭菌段与冷却段的压差有调节,当灌装间和洗瓶间压差相差过大,超出灭菌隧道的调节能力时,就会产生报警,灭菌隧道无法正常运行。
参考:
EU GMP附录 无菌药品生产 征求意见稿2017
WHO TRS 937 Annex4
FDA 无菌行业指南 2004
ISPE 无菌生产设施

Q 2:有没有哪个文件规定A级必须连续监测浮游菌啊?沉降菌一般采几个点?

解答:
没有法规要求,连续的浮游菌监测意味着更换培养皿的频率会大大增加,给无菌生产带来额外的风险。
理由:
2010 GMP指南无菌药品:无菌药品 第14章环境监控14.3.2中也明确了最好在A级区内采用适当的系统对空气悬浮粒子甚至对浮游菌进行连续监测。
考虑到浮游菌取样设备对气流产生干扰以及更换培养皿会增加额外的风险,因此,在A级层流区域进行动态测试时,尽量避免测定空气浮游菌,而以沉降菌测试为主。。
按照GB-T16294-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A级沉降菌采样点在满足最少采样点数目的同时,还宜满足最少培养皿数14个的要求。
参考:
2010 GMP指南无菌药品
GB-T16294-2010 医药工业洁净室(区)沉降菌的测试方法
Q 1:空调净化系统初中效过滤器清洗更换周期究竟怎么规定?

解答:
1、根据过滤器的初阻力达到1.5倍进行清洗;2、不进行清洗,定期进行更换。
理由:
更换频率根据运行时间自行调整,考虑成本因素不能完全参照,指24小时运行的无尘室、无尘车间、净化车间、净化工程。另也根据空调风柜的运行环境情况有很大关系,保持机房和新风的卫生是关键。
初效 中效 高效过滤器的更换周期:
1、初效滤网每周清洗一次,每半年更换一次  
2、中效滤网不用清洗,每季度更换一次  
3、高效过滤器每年更换一次 
1、亚高效过滤器阻力已超过额定初阻力100Pa,或等于2×设计或运行初阻力(低阻亚高效时为3倍)1年以上,超过标准随时更换。
2、粗低效过滤器阻力已超过额定初阻力60Pa,或等于2×设计或运行初阻力3-6个月,超过标准随时更换,每周对粗过滤器、中效过滤器、回风口装置清洗1次。
3、每6个月将初效、中效过滤器更换1次。每年更换高效过滤网,中效过滤器阻力已超过额定初阻力80Pa,或等于2×设计或运行初阻力6-12个月,超过标准随时更换。
参考:
GB 19210-2003空调通风系统清洗规范
GB/T13554-2008高效过滤器


设计原理



Q 9:哪个法规可以看到A级在线监测的要求?B级有这样的要求吗?


解答:
EU GMP 附录1 无菌药品的生产,第9条,对于A级区,在关键工艺的全过程中,应当对悬浮粒子进行连续监测…… 第10条,建议在B级区也采用类似的检测系统,而取样频率可以适当降低。…… 综合说,即便是A级,也可以按照风险程度确定关键性,关键的A级背景-B级区域,建议设置一个在线粒子探头,作为参考。一般性的A级背景-B级区域,设与不设看企业投资。
理由:
在EU GMP 附录1无菌药品生产-2017年征求意见稿第9.14 条For grade A zones, particle monitoring should be undertaken for the full duration of critical processing, including equipment

       文章来源:允咨GMP制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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