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

扫一扫  添加小助手

服务热线
13818320332

渠道代理
签到有奖
扫码关注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医疗器械答疑解惑汇总 第2期A

21.选择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机构除法规要求资质外还应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答:选择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机构,除参照法规资质要求外,还应同时关注临床试验机构是否具备开展临床试验的条件和能力。首先,临床试验机构应具备开展相应检测项目的能力,应熟悉拟考核产品相应检测项目,日常开展相应检测。如为新产品新标志物,亦应选择熟悉相应方法或同类其他检测,并常规开展相关疾病诊疗工作的机构开展试验。对机构检测能力的评价应包括实验室条件及人员。其次,所选机构应能收集足够的适应症人群入组进行试验,选择对于产品特定适应症具备相应学科优势的机构开展试验。另外,临床试验机构应能够确保配合注册申报过程,包括进行必要的补充试验,配合临床试验核查等。

22.什么是软件核心算法?如果没有医疗影像和数据的后处理算法,是否可以算作无核心算法
答;核心算法是指实现软件核心功能(软件在预期使用环境完成预期用途所必需的功能)所必需的算法,包括但不限于成像算法、后处理算法和人工智能算法。

23.在60℃条件下进行了终产品的加速稳定性试验,是否可以不限定产品的储运条件
答:加速稳定性试验是指将某一产品放置在外部应力状态下,通过考察应力状态下的材料退化情况,利用已知的加速因子与退化速率关系,推断产品在正常储存条件下材料退化情况的试验,因此储运条件同货架有效期具有直接相关性,需限定产品的储运条件。

24.产品货架有效期缩短,是否不需在许可事项变更申请中再提交技术文件
答:虽然产品货架有效期缩短后,产品在储存周期内质量发生变化的风险降低,但注册人在申请许可事项变更时,建议提供合理解释和必要的支持性资料,例如完成实时稳定性试验后发现产品货架有效期应缩短,建议提供该实时稳定性试验验证资料。

25.有源产品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增加型号,是否必须进行检测?能否由原有型号的检测报告覆盖
答:首先应确认所申请增加的型号与原有型号是否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如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可申请许可事项变更增加型号。在不涉及新标准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典型性型号的判定原则,如原有型号可代表新增型号,则无需重复进行检测;如涉及新标准,则需提供新增型号针对新标准的检测报告;如原有型号的检测报告中部分项目检测可代表新增型号检测,则此部分内容无需重复检测。

26.血液透析浓缩物申报注册时,产品检测报告关注点有哪些
答:
1.透析液最终离子浓度、AB剂单剂化学原料成分和比例、透析浓缩物提供状态、浓缩物及透析用水配合比例,上述四者中只要存在一种情况不同,应分别提供全性能注册检测报告。
2.如产品以浓缩液状态提供,提供生产中使用的符合YY0572透析用水标准的全项目注册检验报告。
3.申报在线联机使用B干粉时,根据说明书中规定的适用机型,提供不同包装形式、按照临床使用方式进行的注册检测报告,其中应包括至少四个时间点(透析开始时、临床使用时间三等分点、透析结束时)与A剂配和形成透析液相关指标的注册检测报告。

27.金属缆线、缆索系统类产品的注册单元应注意哪些内容
答:金属缆线、缆索系统适用于四肢骨折捆扎内固定,结构参见YY/T0812。产品组成材料(包括材料牌号)不同,分为不同注册单元。按照缆线、缆索主要部件常用金属材料,可分为TC4钛合金、TC4ELI钛合金、TC20钛合金、00Cr18Ni14Mo3不锈钢、钴铬钨镍合金等注册单元。与金属缆线、缆索配合使用的金属部件,如锁扣等,若产品组成部件材料不同,但作为整体组配或组合使用的产品可按同一注册单元。金属缆线、缆索系统和柔性金属丝属于不同注册单元。

28.电磁兼容检测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1、检验报告的关联性
电磁兼容检验报告和电气安全检验报告应当关联,保证受检样品的一致性。
2、多个型号和附件的典型性
应将申报注册单元内全部产品(包括全部型号和全部组成部件)作为送样产品。可将送样产品全部作为受检产品进行检验,也可由检验中心承检工程师对全部送样产品进行分析,选取具有代表性的送样产品作为受检产品进行检验,电磁兼容检验报告应明确送检产品信息和受检产品信息。电磁兼容检验报告结论应明确送样产品是否符合电磁兼容要求及符合的标准。
对于送样产品所含某些附件,检验中心承检工程师分析并认定其与电磁兼容检验无关,电磁兼容检验报告应明确这些附件及分析结论,检验样品构成表无需体现这些附件的信息。
3、基本性能的确定
“基本性能”是指必要的性能以达到没有不可接受的风险,考虑其丧失或降低是否会导致不可接受的风险。
制造商在确定产品基本性能时,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分析临床安全性风险,考虑和诊断/治疗/监护相关的性能,各种传感器、线缆、应用部分、控制装置、显示装置、运动部件等性能是否受电磁干扰影响。
随机文件所识别的基本性能应作为基本性能进行抗扰度试验。如果未在随机文件中识别出基本性能,全部功能均应考虑作为基本性能进行抗扰度试验。
4、样品运行模式的选择
样品运行模式应识别最大发射运行模式。样品运行模式应全面且详细识别随机文件所述“功能”(定义详见YY 0505-2012条款2.212),对每种已识别的功能进行抗扰度试验,并以对患者影响最不利方式进行抗扰度试验。

29.髓内钉类产品分为哪几个注册单元

1.按照固定机理,可分为带锁髓内钉、不带锁髓内钉两个注册单元,结构参见YY/T 0727.1、YY/T 0019.1。髓内钉类产品与髓内针类产品结构不同,属于不同注册单元。2.产品组成材料(包括材料牌号)不同,分为不同注册单元。按照髓内钉常用金属材料,可分为TC4钛合金、TC4ELI钛合金、TC20钛合金、00Cr18Ni14Mo3不锈钢等注册单元。

若产品组成部件材料不同,但作为整体组配或组合使用的产品可按同一注册单元申报。

30.内窥镜摄像系统是否可与内窥镜作为同一个注册单元
无论是专用型还是通用型的内窥镜摄像系统,均应与内窥镜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

       文章来源:蒲公英

       本网站刊载的所有内容,包括文字、图片、音频、视频、软件等,如非标注为“原创”,则相关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原作者不愿意在本网站刊登相关内容,请及时通知本站,我们将第一时间予以删除。


上一篇:新生产监管办法实施,关键生产设备变更不再办理备案
下一篇: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 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
曜分享
分享精彩资讯

热门资讯



 
 
  • 设计精良 制作精心
  • 广
    大咖齐聚 领域广泛
  • 团队支撑 专业保证
  • 功能丰富 营销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