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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是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及《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建标187-2017)有关要求,为加强对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在能力建设方面的指导,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现予以印发。

国家药监局

2019年8月22日

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 

一、编制目的

药品(含药用辅料、药包材,下同)检验检测体系是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和“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2号)、《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建标187-2017)等文件要求,结合检验检测机构实际,制定本指导原则。

二、适用范围

《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可作为指导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通用性指南,亦可作为监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体系建设和能力评价的参考性文件。

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其它客户也可使用本《指导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进行承认和评价。

三、能力建设层级和功能定位

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层级采用A级“全面能力”、B级“较高能力”和C级“常规能力”三个层级,原则上A级至C级能力逐级向下覆盖。

A级、B级和C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功能定位如表1所示。

表1  功能定位



四、能力建设要求

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指标要求见表2。设置基础指标、技术指标、服务指标和创新指标四个一级指标。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和常规检验项目/参数分别见附表1和附表2。

常规检验项目/参数等能力建设指标由于药品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变更或监管需要变化而发生变化时,《指导原则》应用部门应及时将指标要求进行相应的变更。




五、应用说明

本《指导原则》是通用性、一般性指南,不同的应用部门可按照不同的需求选择以下不同的应用方式。

(一)应用主体

本《指导原则》的应用主体包括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其它客户也可使用本《指导原则》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进行承认和评价。

1.检验检测机构

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可使用本《指导原则》开展以下活动:

主动对标: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可结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客户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主动对照《指导原则》,对本机构的能力水平和所处层级进行自我定位,全要素对比来进行规划建设。

能力建设:根据对标情况,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可对照相应层级要求开展能力建设,提高自身检验检测能力,满足监管部门和客户的需求。

2.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可使用本《指导原则》开展以下活动:

规划设计:结合其监管需求和监管辖区范围内药品产业等实际情况,系统规划和设计辖区范围内不同层级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

体系建设:结合监管实际需求,对规划建立的不同层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采用本《指导原则》或在本《指导原则》的基础上调整设定能力建设指标要求,并指导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能力建设。

考核评价:对纳入体系建设的检验检测机构,可按照能力建设指标要求设定合理的评价权重,开展考核或评价。

(二)应用方法

根据各自需求,《指导原则》应用部门可对能力建设指标要求进行重组、组合,以及设置不同的权重来使用。

1. 指标重组应用

除已列出的4个一级指标和16个二级指标外,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还有其它可以参考和应用的指标,如管理体系、客户满意度、检验数量和社会贡献等。《指导原则》应用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能力建设指标进行重新组合,并设定各指标要求。

由于各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服务所在地的药品产业和用药习惯等不尽相同,所对应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需求也不完全相同,应用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附表2)和所对应的仪器设备(附表1)进行调整和设定。

各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自身职能、业务范围和监管需求等,参照不同级别的能力建设指标要求,按照药品、生物制品和药包材等不同领域进行应用。对于业务领域只涉及药品和生物制品领域的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和仪器设备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应级别的药品和生物制品领域范围进行能力建设,其它能力建设的指标要求不发生变化;对于业务领域仅涉及药包材的检验检测机构,除常规检验项目/参数和仪器设备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应级别的药包材领域外,其基础指标等亦可根据需要做出适当调整。

2. 指标组合应用

在不同的应用场景,《指导原则》的各指标要求可以单独或组合应用,例如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在评估自身的基础条件时,可只使用一级指标中的基础指标要求;在监管部门评价和考核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总体情况时,可以组合使用各指标要求。

3. 权重设置应用

应用部门可根据各自需求选择不同应用场景,按照抓重点、补短板的原则,通过合理设置各能力建设指标的权重来进行建设、评价考核等。

(三)应用场景

1. 阶段应用场景

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能力建设包括起步、完善、层级提升等不同的阶段,不同阶段的场景下应用本《指导原则》,其侧重的指标要求不相同,可分别设置各能力建设指标的权重,如表3。

表3  阶段应用场景参考权重

2. 合设机构场景

部分检验检测机构除开展药品产品检验检测外,同时还开展包括化妆品等其它多类产品的检验检测,对于这种多类产品合设的检验检测机构,考虑到人员、设备和场地等因素的协同性,其能力建设指标和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调整比例、整合资源和调整权重等进行合理设置,通常技术指标、服务指标和创新指标按相应类别、层级要求不变,基础指标可进行合理调整。如:合设机构中可设定基础指标中单一类别检验检测机构数量大的为基数,数量小的乘以系数0.6,其总和为相应的指标值,以合设B级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和B级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为例,人员分别为75人和24人以上,可折算为75(人)+24(人)×0.6≈89(人),以89人为其合设机构的人员指标。

3. 采购服务场景

采购服务对常规检验项目/参数和服务要求等通常有其特定的需求,采购服务方可通过要求投标方采用《指导原则》中指标要求、明确常规检验项目/参数、强化服务和调整权重等方式进行采购,如表4。





4. 能力评估场景

《指导原则》应用部门可以对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不同建设阶段开展纵向评估,又可以对其在同层级机构中开展横向评估,并设定能力水平指数。

5. 信息管理场景

为加强信息化应用,《指导原则》应用部门可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中通过建立数据标准、构建管理模型来实现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的跟踪评价等。

六、术语和定义

风险监测,是指通过系统地、持续地对药品中风险因素进行信息收集、样品采集、检验、结果分析,及早发现药品质量安全问题,为药品监督抽检、风险研判和处置提供依据的活动。

报告书差错,是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出现不影响检验检测结论的一般性不符合工作。报告书差错率的计算方式为:报告书差错数量/报告书总量×100%。

报告书事故,是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出现检验检测结论错误的严重不符合工作。报告书事故率的计算方式为:报告书事故数量/报告书总量×100%。

履约,是指按有关法律法规或与委托方合同约定时限完成相应的检验检测任务。履约率的计算方式为:履约任务数量/任务总量×100%。

附表:1.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主要仪器设备(略)

2.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检验项目/参数(略)



       文章来源: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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