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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2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平台发布了《河北省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率先探索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建立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问题,为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
▍今年年底, 基本完成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
2019年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提出,坚持职业化方向和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到2020年底,国务院药品监管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基本完成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
从今年4月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挂牌成立,到9月发布《河北省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职业化检查员
应具备6方面要求
2016年12月29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局长在新聘任国家级药品检查员颁证和宣誓仪式上的讲话,对怎么做一个合格的检查员,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供专职检查员参考,分别是:
(1)要做到三个“忠于”
一要忠诚于党和人民。
二要忠于法律。
三要忠于食品药品监管事业。
(2)要具备五种能力
一是判断是非的能力。
二是发现问题的能力。
三是稽查办案的能力。
四是研究检查方法的能力。
五是文字表达能力。
(3)要熟悉四方面的知识
一要熟悉食品科学、药品科学的专业知识。
二要熟悉法律、法学方面的基本知识。
三要熟悉计算机应用的基本知识。
四要具备财务分析的基本知识。
(4)要培养三种作风
一是科学务实的作风。
二是严谨细致的作风。
三是雷厉风行的作风。
(5)要树立三种正气
一是坚持原则的正气。
二是刚正不阿的正气。
三是铁面无私的正气。
(6)第六,要坚守三条底线
一是不徇私枉法。
二是不接受贿赂。
三是不泄露秘密。
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
挂牌成立
2020年4月26日,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监管工作需要,完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检查机构设置,挂牌成立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河北省疫苗检查中心),负责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日常管理,标志着河北省药品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河北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翻开崭新篇章。
新组建的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为相当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核定事业编制88名,内设7个副处级内设机构,其中综合部1个,检查支队6个,主要职责有五大项,概括为4“承担”和1“落实”。
(1)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过程现场检查,以及有关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合规性检查相关工作;
(2)承担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现场检查相关工作;
(3)承担疫苗等高风险药品生产过程派驻检查、日常检查相关工作;
(4)承担制定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工作规则和流程规范工作。
(5)落实药品注册现场检查、疫苗药品派驻检查以及属地检查、境外检查要求,积极配合药品监管稽查办案,落实有因检查要求,为科学监管、依法查办药品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河北省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
主要亮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的建设,在《“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中,从顶层设都提出来要建立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神,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规范检查员管理,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快建立职业检查员队伍,制定发布了《河北省药品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本次发布的办法共9章、33条,9章分别是总则、检查员资格准入、检查员义务和权利、检查员遴选和聘任、检查员培训、检查员考核和奖惩、检查员管理和选派、检查员经费保障、附则;本办法明确检查员实行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年度考核管理等,解决了检查员职业发展问题。
(1)建立检查员分级管理制度。
建立检查员分级管理制度,畅通检查员的晋升渠道,使检查员成为一个有希望、有前途、有发展空间的职业;分为专家级检查员、高级检查员、中级检查员、初级检查员。各级检查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等方面的任职资格。如,专家级检查员至少应具备国家级检查组长或省级专家组长资格,且参加国家审核查验中心或省级药品检查机构组织检查每年不少于10次;高级检查员至少应具备国家级检查员资格或省级检查组长资格,且每年参加检查次数不少于8次。
(2)建立检查员分类管理制度。
按照检查品种,检查员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三个检查序列。根据全生命周期监管要求,每个检查员序列又细分为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等不同类型,分别建立检查员库,承担相应的检查任务。根据专业能力,检查员可在不同类别兼任,并取得多个类型资质。此外,根据管理及经费保障方式不同,检查员又可分为专职检查员、兼职检查员、外聘检查员。
(3)建立检查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
河北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总队负责检查员考核的具体实施,根据检查员年度检查情况和日常考核记录,重点考核检查能力、工作实绩、工作质量、遵守纪律和培训情况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并记入检查员个人档案。检查员有应主动申请回避而未申请回避、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等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解聘并收回《检查员证》,解聘需经河北省药监局批准,并告知检查员所在单位。对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从事有损检查工作声誉活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检查员,予以解聘且不得再次聘任。
文章来源: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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