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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学习:将旧版的“相应”更换为“规定”,更便于按照1107进行判定执行。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洁净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学习:将旧版的“单向流空气区域”更换为“洁净空气区域”。
· 计数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提示:后文增加了对于“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的更全面的表述,因注意结合此处的要求。
·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菌液制备……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人适量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
学习:此处改动同无菌检查法,将“3~5ml”的具体量调整为“适量”,便于根据孢子的量灵活掌握菌液制备方法。
·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微生物计数用的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处方配制的培养基均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学习:类似于无菌检查法,此处将“成品培养基”修改为“商品化的预制培养基”,表述更准确,下文还有,不再赘述。
· ……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1.供试液制备
根据供试品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采取适宜的方法制备供试液。供试液制备若需加温时,应均匀加热,且温度不应超过45°C。供试液从制备至加人检验用培养基,不得超过1小时。……
学习:此处应注意同时进行数个品种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时的时效问题。“供试液制备”这一节,水溶性供试品、水不溶性非油脂供试品、油脂类供试品的制备方法无变化。在2020版药典中,将原“(4)需用特殊方法制备供试液的供试品”中的小类(四种)提升至与上述3类并列表述,除气雾剂供试品外,制备方法无变化。具体是膜剂供试品、肠溶及结肠溶制剂供试品、气雾剂供试品(2015版:气雾剂、喷雾剂供试品)、贴剂、贴膏剂供试品(2015版:贴膏剂供试品)。注意:气雾剂供试品变化较大,请注意自学。
3.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
供试液接种后,……中和剂或灭活剂(表2)可用于消除干扰物的抑菌活性,最好在稀释液或培养基灭菌前加入。若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试验中应设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即取相应量含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稀释液替代供试品同试验组操作……
学习:标红为增加内容,在方法学中,这个这个对照组的稀释液中显然要含有相应的中和剂或者灭活剂,进一步明确,以防止错误套用。
……4.供试品中微生物的回收……涂布法“取15~20ml”修订为“取适量(通常为15~20ml)”。……(2)薄膜过滤法薄膜过滤法所采用的滤膜孔径应不大于0.45jLtm,直径一般为50mm,若采用其他直径的滤膜,冲洗量应进行相应的调整。供试品及其溶剂应不影响滤膜材质对微生物的截留。滤器及滤膜使用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灭菌。使用时,应保证滤膜在过滤前后的完整性。
学习:这个“完整性”应该类似生产过程所用的滤膜的完整性,不同的是“保证”的方法是滤器验收、厂家报告单、使用中外观检查等;必要时应该进行适当方式的完整性检测。
MPN法本人未涉及,暂未自学。
· 供试品检查
· 检验量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或cm2)。一般应随机抽取不少于2个最小包装的供试品,混合,取规定量供试品进行检验。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或10ml;膜剂、贴剂和贴膏剂为100cm2。检验时,应从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中抽取供试品,大蜜丸还不得少于4丸,膜剂、贴剂和贴膏剂还不得少于4片。
贵重药品、微量包装药品的检验量可以酌减。若供试品处方中每一剂量单位(如片剂、胶囊剂)活性物质含量小于或等于1mg,或每1g或每lml(指制剂)活性物质含量低于1mg时,检验量应不少于10个剂量单位或10g或10ml供试品;若样品量有限或批产量极小(如:小于1000ml或1000g)的活性物质供试品,除另有规定外,其检验量最少为批产量的1%,检验量更少时需要进行风险评估;若批产量少于200的供试品,检验量可减少至2个单位;批产量少于100的供试品,检验量可减少至1个单位。
学习:贵重药品的检验量算是有个依据了。但是作为技术标准、法规,“贵重药品”的定义是什么呢?搜索CDE、CFDI的网站无果,查到一个四川省的通知,不知真假,“关于进一步加强贵重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昂贵医用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里面有云:“贵重药品的定义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中的专利、原研及单独定价药品,以及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机构级别等次及功能任务等由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的日使用费用较高的药品;血管介入类、非血管介入类、骨科植入、神经外科等植入和介入材料组成的消耗性器械定义为高值医用耗材。要求各地严格控制两类产品的使用比例。”
· 供试品的检查
1.平皿法……培养和计数除另有规定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在30~35°C培养3~5天,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在20~25°C培养5~7天,观察菌落生长情况,点计平板上生长的所有菌落数,计数并报告。菌落蔓延生长成片的平板不宜计数。……
学习:不宜计数,然后呢是否根据逐日的观察情况综合判断,还是说这种情况可以重试?是否需要调整培养基的含水量?一切需要等待官方培训了。另外,微生物的检验应该逐日观察微生物生长情况,以便于准确计数。
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 菌液制备……将生孢梭菌接种于梭菌增菌培养基中置厌氧条件30~35°C培养24~48小时或接种于硫乙醇酸盐流体培养基中30~35°C培养18~24小时。……
提示:如果采用厌氧条件,那么你的厌氧方式是怎么实现的?通常是厌氧盒内蜡烛燃烧法。
· 控制菌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
……
结果判断上述试验若检出试验菌,按此供试液制备法和控制菌检查方法进行供试品检查;……
提示:理解这句话对“沙门菌”的检验很重要。即:沙门菌检验样本量20g,供试品和阳性对照各需要10g样品。
· 培养基及其制备方法
3.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PDA)照无菌检查法(通则1101)制备。
提示:无菌检查法中新增了这个PDA的处方、制法。注意其它培养基的灭菌条件和pH。
对于控制菌的检查而言,应时刻注意1107中的要求,
1107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非无菌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是基于药品的给药途径和对患者健康潜在的危害以及药品的特殊性而制订的。药品生产、贮存、销售过程中的检验,药用原料、辅料、中药提取物及中药饮片的检验,新药标准制订,进口药品标准复核,考察药品质量及仲裁等,除另有规定外,其微生物限度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学习:中药饮片的微生物限度检查,还是来了。1108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请自学。
表1非无菌化学药品制剂、生物制品制剂、不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注:①化学药品制剂和生物制品制剂若含有未经提取的动植物来源的成分及矿物质,还不得检出沙门菌(10g或10ml)。
求科普:矿物质要检测“沙门菌”……
表2非无菌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微生物限度标准
表中,……耐胆盐格兰阴性菌应小于(1g或1ml)、……不得检出白色念珠菌、梭菌(1g或1ml)。
学习:增加了“1g”的表述,不在局限于1ml,便于检验实践;此条应结合具体标准使用。
8.除中药饮片外,非无菌药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照“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5)”检查;非无菌药品的控制菌照“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通则1106)”检查。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标准解释如下:
I01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
102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0;
103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2000;依此类推。
中药饮片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及控制菌检查照“中药饮片微生物限度检查法”(通则1108)检查;各品种项下规定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标准解释如下:
101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50;
102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500;
103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5000;
104cfu:可接受的最大菌数为50000;依此类推。
学习:单列了中药饮片的合格标准,注意!
9.本限度标准所列的控制菌对于控制某些药品的微生物质量可能并不全面,因此,对于原料、辅料及某些特定的制剂,根据原辅料及其制剂的特性和用途、制剂的生产工艺等因素,可能还需检查其他具有潜在危害的微生物。
10.除了本限度标准所列的控制菌外,药品中若检出其他可能具有潜在危害性的微生物,应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估。
药品的给药途径:给药途径不同,其危害不同;
药品的特性:药品是否促进微生物生长,或者药品是否有足够的抑制微生物生长能力;
药品的使用方法;
用药人群:用药人群不同,如新生儿、婴幼儿及体弱者,风险可能不同;
患者使用免疫抑制剂和甾体类固醇激素等药品的情况;
存在疾病、伤残和器官损伤;等等。
11.当进行上述相关因素的风险评估时,评估人员应经过微生物学和微生物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评估原辅料微生物质量时,应考虑相应制剂的生产工艺、现有的检测技术及原辅料符合该标准的必要性。
提示:9~11这几条,对于专业人员和关键人员,应认真思考。考虑可能的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关措施。
整体上,无菌检查法和非无菌微生物检查法变化都不大,那么是否可以回顾一下上次的方法确认、自查目前在用实验的检验方法,而不再按照新版药典进行方法确认?答案是否定的,因为9203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的要求是:“检验方法的适用性确认药典方法或其他相关标准中规定的方法是经过验证的,在引入检测之前,实验室应证实能够正确地运用这些方法。样品检验时所采用的方法应经适用性确认。当发布机构修订了标准方法,应在所需的程度上重新进行方法适用性确认。”
文章来源: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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