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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拒将阴凉/凉暗处温度提高到25度

中国药典贮藏温度版本历史 

  • 1953版中国药典只规定了常温(15-25°C)和微温(30-40°C),尚未制定“阴凉处”的规定 

  • 《中国药典》1960年版凡例中将“冷处”或“凉处”同意改为凉处, 凉处温度规定为15℃左右 

  • 1963版及之后的药典: 

    冷处:2°-10°; 阴凉处或凉暗处系指不超过20°; 



各国药典对药品贮藏温度的规定 


原料药物与制剂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ChP 通则9001) 

  • 根据国际气候带划分,中国总体来说属II亚热带,部分地区属IV湿热带,由南北方气候差异考虑。
  • 我国总体来说属II亚热带,与美国、日本、西欧(葡萄牙—希腊)一样;

总结: 


《中国药典》在药品贮藏温度的要求与国际标准规定基本一致, 但下限范围略为宽泛。 我国与欧洲、美国、日本处于同一气候带,因此,《中国药典》药品贮藏温度的制定参照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要求依据是合理的。 目前各国药典均未将阴凉和凉暗处的温度限度提高到25度,《中国药典》改变这个要求也是没有根据的。



       文章来源: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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