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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器材:
(1)培养基 乳糖胆盐发酵管,乳糖发酵管,伊红美蓝琼脂培养基(EMB)。
(2)试剂 革兰染色液等。
(3)器材 平皿,试管,发酵管,吸管,三角瓶,广口瓶,均质器或乳钵,培养箱,恒温水浴锅等。
检测步骤
1.采样及稀释
(1)按无菌操作法将检样25g(或25mL)放于含有225mL无菌水的三角瓶中(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摇或研磨做成1:10的均匀稀释液。固体检样最好用无菌均质器,以8000~10000r/min的速度离心1min,做成1:10的稀释液。
(2)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注入含有9mL无菌水的试管内,振摇混匀,做成1:100的稀释液,换用1支lmL灭菌吸管,按上述操作依次作l0倍系列稀释液。
(3)根据食品的卫生要求或对检验样品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三个稀释度,每个稀释度接种3管。也可直接用样品接种。
2.乳糖初发酵试验
即通常所说的假定试验。其目的在于检查样品中有无发酵乳糖产生气体的细菌。将待检样品接种于乳糖胆盐发酵管内,接种量在1mL以上者,用双倍乳糖胆盐发酵管;lmL及1mL以下者,用单倍乳糖胆盐发酵管。每一个稀释度接种3管,置36±1℃温箱内,培养24±2h,如所有乳糖胆盐发酵管都不产气,则可报告为大肠菌群阴性,如有产气者,则按下列程序进行。
3.分离培养
将产气的发酵管分别划线接种于伊红美蓝琼脂平板,置36±1℃温箱内培养18~24h,然后观察菌落形态并作革兰氏染色、镜检并作复发酵试验。
4.乳糖复发酵试验
即通常所说的证实试验,其目的在于证明经乳糖初发酵试验呈阳性反应的试管内分离到的革兰阴性无芽胞杆菌,确能发酵乳糖产生气体。在上述选择性EMB培养基上,挑取可疑的大肠菌群菌落1~2个进行革兰染色,同时接种乳糖发酵管,置36±l℃温箱内培养24±2小时,观察产气情况。凡乳糖发酵管产气,革兰染色为阴性反应的无芽胞杆菌,即报告为大肠菌群阳性;凡乳糖发酵管不产气或革兰染色为阳性,则报告为大肠菌群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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